newtype 发表于 2011-11-8 15:50:56

黃牌路權大躍進~

奇毛新聞

立院三讀 大型重機可上國道
中央社 – 2011年11月8日 下午12:27
(中央社記者曾盈瑜、李明宗台北8日電)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550cc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得有條件行駛高速公路,2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路權可比照小型汽車。
依現行規定,汽缸排氣量550cc(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機可行駛快速道路,但不能行駛高速公路。修法後,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人只要持有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執照1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就能依交通部公告規定的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
不過,院會也通過附帶決議,授權交通部可規定550cc大型重機在規劃試辦期間行駛高速公路不得載人。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550cc以上大型重機未依公告允許的路段、時間,或未依規定負載人員或物品、戴安全帽行駛高速公路,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若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處6000元罰鍰。
修正條文規定,250cc以上所有大型重機適用小型汽車行駛及處罰規定。行駛路權將可比照小型汽車,包括不用兩段式左轉、可行駛內側禁行機車道及快速道路等。
院會並通過附帶決議,公路主管機關應在法案修正通過後3個月內,完成修正並公告550cc以上大型重機行駛高速公路,及250cc以上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駕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等配套法規。
相關道路設施、交通號誌等工程應於配套法規公告後6個月完成,並公告試辦行駛路段與時段,且建議開放國道6號、8號及3號新化以南路段為優先試辦路段。
附帶決議也說明,公路主管機關應取消大型重機懸掛兩面牌的規定,在全面換發牌照時改掛一面牌。

albertmax080 发表于 2011-11-8 16:1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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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550cc以上大型重機駕駛執照1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駕照",這個條件我符合了,只差一台宏屁屁,我就可以上國道了。:biggrin

keny025 发表于 2011-11-8 23:49:45

高速公路我不敢上!!側風太恐怖了~~

gpxchris 发表于 2011-11-9 00:17:29

keny025 發表於 2011-11-8 23:4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高速公路我不敢上!!側風太恐怖了~~

還有更多紅眼症病患

keny025 发表于 2011-11-9 00:31:03

回復 gpxchris 的帖子

一般道路憋重車的就一堆了!!
上高速公路......................會更多牛吧!!(看到紅色就抓狂!!)

smith 发表于 2011-11-9 01:54:04

法規法...重點還是在用路人的品德...

zx9sp 发表于 2011-11-15 21:36:30

小忍者算幾cc阿?249?250?

taki0315 发表于 2011-12-1 01:32:35

黃牌又要更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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