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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裝的是螺絲~那個也可以增長後牌照土除跟車牌的距離因為之前裝很長的顏射翹管~很多人都會有車牌卡到管的問題吧(也不要跟我說為啥知道了還要裝..如果你的每一台車都可以保持全原廠那也是你的事不代表可以適用在他人身上)所以裝那個有兩種用處最近騎車很乖~不過上班太累有時候回家就直接睡了不過別刁我為啥就是知道還是要裝有時候改裝是興趣~不代表在路上就會做出違法的事在這也不是倡導翹牌只是單純的對這件違規的成立與否有疑問而已如果這樣也要戰我~那我也沒辦法!!
我記得法規裡面有講到車牌必須是固定不可調的應該是這禮拜機掰到吧被刁了只能給你拍拍
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 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 一、未領用牌照行駛。 二、拼裝車輛未經核准領用牌證行駛,或已領用牌證而變更原登檢規格、 不依原規定用途行駛。 三、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之牌照。 四、使用吊銷、註銷之牌照行駛。 五、牌照借供他車使用或使用他車牌照行駛。 六、牌照吊扣期間行駛。 七、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 八、牌照業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 九、報廢登記之汽車仍行駛。 十、號牌遺失不報請公路主管機關補發,經舉發後仍不辦理而行駛。 前項第一款中屬未依公路法規定取得安全審驗合格證明,及第二款、第九 款之車輛並沒入之;第三款、第四款之牌照扣繳之;第五款至第七款之牌 照吊銷之。 第一項第四款、第六款及第八款之汽車當場移置保管,並通知汽車所有人 限期領回之。
軍用車輛及軍用車輛駕駛人,應遵守本條例有關道路交通管理之規定,並 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及憲兵指揮。 國軍編制內之軍用車輛及軍用車輛駕駛人,違反前項規定之處罰,由國防 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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