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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未依規定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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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3 23: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就在剛剛,士林夜市 豪大大雞排在過去的按摩店那個路口
我被警察攔下開了一張   44條2項00款



起因是我在公車後方,走了一段路看到可以超車的路線
就加速超車,當時公車依然緩慢行進 約時速5公里  我大概20公里
超過公車後行人就衝出來,我的車速只能閃避  之後隨即被斑馬線後的員警攔下開單
那個路口是一來一往的雙向車道 當時我被公車擋住完全看不到另一邊
會決定加速超車是因為公車仍然在行進間  我當下判斷應該是沒有行人
示意圖如下



收到單子的當下我就選擇拒簽 但是罰單以收,因為我的想法是
該名員警站在斑馬線的旁邊,並無指揮行人方向  也未指揮我前進方向的車子
等到我發現有行人時只能選擇閃避的動作  我要先向路人說抱歉 嚇到你們
接著就等我閃過之後攔下開我單子,這樣被撿尾刀的方式令我不能服氣
希望懂相關法律或者有類似經驗的大大能指導一下
這是我第一次申述  還請大家多指導我申述該注意的部份  謝謝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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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1: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說的很清楚,還有圖解~

可是我看不出來哪邊需要申訴:o

我也要向走路喜歡走到馬路上,還兩三人並行的路人,

還有腳踏車停在機車待轉區內的騎士說抱歉,

有時候離你們很近,有時候有碰到你們,有時還罵你們~

但是~相信我~  這是一種對你們愛的表現~   ^______^  希望你們有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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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02: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罰單部份不知道能不能說明當時情況是如何使我無法停止才閃避行人
不知道這樣是否能夠申訴成功呢?
另外我想建議該員警當下的反應可以更周全一點
當時員警從頭看著我和行人這樣近距離接觸 然後再開我罰單 這樣的取締方法我實在不能認同
至少也該先設法停止行人 或者停下我 之後要開我單或者不能開我單都在說
這樣的順序不是更保障了行人的安全 我想建議該員警的就只是這樣 我對該員警沒有惡意 他也對我沒有惡意 我只是想找個管道可以對他提出我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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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4: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視線被妨礙了,根本沒有行人的條件問題吧!

這種單子也開,執勤的人員作法實在是讓人無法茍同。難到執勤人員沒有判斷力嗎?
執勤人員若沒有拍照,你也拒簽了,那請執勤人員提供照片或影片,還原當時狀況吧!

你的圖 並沒有停止線,所以你根本不會去判定該處為路口,同時有多車輛進行中,常理下不應有行中於路中穿越。

執勤人員可以拍照,可以攝影,但不可以將行進操作中的車輛攔下,除非用警車開警笛,並且違規者己有明顯狀況會造成他人危害,在保護第三者的條件下,可強制攔停行駛中的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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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05: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路口沒紅綠燈,這是自由心證的問題~
常常有汽車狂按喇叭,不顧小巷是否會有車輛衝出,一直加油往前衝~ 這種的警察有去抓嗎?只能說柿子挑軟的吃,記得申訴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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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0: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yangze2065 的文章

你犯了兩個錯誤。
1.右側超車。

2.看到斑馬線未減速。

摸摸鼻子認了吧。

另外給你一個良心的建議︰

千萬別在視野被遮蔽(這就是最好的例子)的情況下強行超車,今天是你運氣好,財去人平安,萬一時間提早或是延後個幾秒鐘,你投保的強制險可能就派上用場了。

補充一點︰
不必浪費力氣去申訴了,未禮讓行人是事實,看不到≠可以不禮讓,更何況行經斑馬線本來就應該減速,就算警察不開這條,還是有其他條可以開的啦:D

[ 文章最後由 rickdom099 於 2009-5-4 11: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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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0:58: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比較怕死,經過公車旁都會儘量減速@@”
加速超車就怕有不怕死的小朋友啊:Q

樓主可以試著申訴看看,說明情況至少不該開這條罰單.
但依樓主說的,若公車尚在行駛中,行人怎麼會從公車前面出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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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1:4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難界定...

這種狀況很難分出對錯
重點是警察依舊開你發單...這個有失公平...
但是你應該更注意行人...(目前法規確實是行人優先)....
礙於法規目前的規定很難勝訴....
不過站在機車騎士的角度實在難以接受也是事實...











FZ/R是風度翩翩的騎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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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1:4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機車本來就是要在外側行駛不是嗎???
而且時速只有20左右...
應當沒有遇人行穿越道未減速的情形..
不過..
我要是樓主..
大型車這種情形下一定有狀況!
像我等紅燈時旁邊有大型車..
一路燈我不會一下子就衝出去!
等大型車動後再會跟著動!
畢竟現在人滿多都怪怪的~
為了少等那幾秒鐘!把自己的安全送出去也再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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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6: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6# rickdom099 的文章

20公里看到斑馬線還要減速的話那幾乎等於要停下來了~
這是死角問題吧~看圖中想要左側超車似乎是沒有位置~
時速只有5km的公車我也不會想待在它後面吸廢氣(還有熱氣)
交通規則裡沒有規定有開死角問題怎麼看,這個東西變成自由心證
警員在沒有違反規則的情況下,你很難去動他,因為他是「依法行事」
只要是「依法行事」對公務人員就是最大的護身符,即便再怎麼不合理或是灰色地帶有多寬也一樣。(除非有立委施壓和社會輿論)
不過一般有斑馬線的地方是會有停止線的(可能板主忘了畫或真的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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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5-4 19: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幾天要考試,所以可能不會去申訴了
而且的確我是沒有禮讓行人 不論死角不死角 我的確危害到路人安全
罰單的部分我認了,我也向當時的路人道歉  雖然該路口沒有紅綠燈  
我被擋住了  但是這次經驗告訴我 下次遇到這種狀況不論如何  先停下再說  
等考完試,我應該會去找管道建議該員警可以在那種情況下指揮一下交通
我對該員警沒有惡意 他也對我沒有惡意  只是這樣眼睜睜看著我和行人親密接觸再來撿尾刀
這樣的取締方式我實在不能認同  另外有到過士林夜市的人應該知道  六日的文林北路多擁擠
加上還有公車要行經該路段,我會去建議更改成類似西門町徒步區  或者就要有人指揮交通
不然三不五時這樣開  財去人平安事小  出了人命就不好笑了  
想請問是否有什麼樣的管道可以讓我做這樣的建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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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19: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說兩點!
1.台北的井茶很夭壽
2.看到公交就讓一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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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4 23: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1# yangze2065 的文章

吃一次虧,學一次乖,就當作繳學費吧。

通常遇到類似的狀況,我會先跟公車保持等速,然後觀察公車的動向。
如果公車突然鬆油門或是煞車(聽得出來),表示前面有狀況,先減速再說。
如果公車持續踩油門加速(也聽得出來),表示前方淨空,再慢慢的加速超越即可。

還有,行進間不要跟在大車的後方。由於高度的差距,路口的號誌很容易被大車擋住,萬一碰上搶黃燈的大車,換成你通過路口的時候就變成闖紅燈了,不幸被警察攔下來的話,可不是一句「我沒看到號誌」就沒事的。

一些道路經驗,與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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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1:0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裏有設紅綠燈(晚上是正常,白天卻只閃黃燈/要減速慢行/),也算是一個陷阱,因行人會常常不遵守交通穿越馬路.這應是行人違規在先,加上你經驗不夠,公車前面有行人經過,應會減速慢行,你卻沒發覺公車減速嗎?還加速向前,如撞傷行人,如對方不明理是非,被對方提告,那就是有理說不清.現在很多都是陷阱.花錢消災.當作公益. 人沒事最重要.我朋友騎車時,跟在公車後方,公車靠站停車,他從左方超車,一位老人家(乘客70幾歲)一下車就從公車前方穿越馬路,當我朋友騎車到公車頭時發現老人衝出來已來不及閃,急煞後,老人家被撞倒,送醫院,警察去做筆錄,朋友爸爸叫立委到場協調,對方只有擦傷沒事,對方還是在法院的公務人員已退休.他也知是自己有錯在先,他是明理人.要不然要賠很大
你常看新聞也應該知道很多人都因事故傷亡而 "賠很大"
吃一次虧,學一次乖,就當作繳學費吧+1
寫信去投訴.交通部路政司.台北市政府.警政署.討論區....等等

[ 文章最後由 f1230122 於 2009-5-5 11:0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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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2: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4# f1230122 的文章

根據樓主的圖示,行人是穿越斑馬線,並未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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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5 13: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就在剛剛,士林夜市 豪大大雞排在過去的按摩店那個路口

我發現問題所在了
那個鬼地方~那個鬼時間
想必當下車流量仍多~行人也不少
多的是不看路的腦殘人士
起碼人家乖乖走斑馬線...在馬英九跟豪龍賓的口號下...您乖乖繳罰單吧...

那地段真的就好好的龜速通過就算了(能不走就不走=..=)
你左側超車~就怕被對向車道超車的撞
而右側超車又怕路人或機車(牽車停車)從旁邊殺出來

--
最近沒在士林夜市生活了~
在師大夜市附近趴趴走...永遠都要假設有人會衝出來給你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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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1: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教你一個霹靂無敵的方法:
下次遇到這個條北北站的路口,看到斑馬線上有很多行人的時候,馬上下車,然後用霹靂無敵的推車速度推車衝過去,然後狂按喇叭,保證條北北沒辦法開你的單。 --------- 因為你也是行人,只是多推了一台車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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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純屬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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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1: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還好我都會禮讓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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