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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駕駛 男子酒後牽車算酒駕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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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3: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後由 airforces 於 2011-9-20 13:54 編輯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11/8/2yjaf.html

新北市一名魏姓男子,6月份跟朋友聚會喝酒唱歌,離開時就把機車從停車格移出來,牽了5、6公尺,讓女友騎車載他回家,但這個舉動被路邊臨檢的員警認定酒駕,男子氣的當場拒絕酒測,於是被開了張6萬元的罰單,還吊銷駕照,男子不服向法院提出異議,法官引用高院判例,只要讓機車移動,都算駕駛機車,駁回他的申訴。

TVBS記者賴建志:「當時魏姓男子把摩托車從停車格拉出來,幫女友往前移了大約5、6公尺,可是(路上)被員警攔了下來,沒想到因為他當時有喝酒,員警認為他喝酒牽車就是酒駕。」

6月份,魏姓男子就是和女友來到三重這家KTV和朋友聚會,喝酒之後騎車離開,沒想到在路上遇到警察欄檢,他向警方表示,當時有喝酒,知道不能騎車,所以先把機車從停車格移出來,牽了5、6公尺後,交給沒喝酒的女友騎車,載他回家,卻被員警認定酒駕,他氣的拒絕酒測,結果被開了6萬元的罰單,還吊銷駕照。

魏姓男子不服氣,向法院聲明異議,沒想到法官引用高院的判例,認為只要機車在道路上,用人力、電力、獸力等其他方式,讓機車行進,都算駕駛機車。

網路上大學搞笑影片,用人力拖拉機車,按照法院的定義,車上的2名學生也算騎車,沒戴安全帽罪加一等,警方表示,對於酒後牽機車,不會刻意開單,只不過魏姓男子的說辭,不被法官採信,還是得接受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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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台灣的法律,真的愈來愈讓人感到一頭霧水。

「法官引用高院的判例,認為只要機車在道路上,用人力、電力、獸力等其他方式,讓機車行進,都算駕駛機車。」
「警方表示,對於酒後牽機車,不會刻意開單,只不過魏姓男子的說辭,不被法官採信,還是得接受裁罰。」

酒後牽車不會「刻意」開單,但如果法官認定,他有「駕駛」(人力,電力,獸力),就是酒駕。

酒醉牽車=不會開單
牽車=駕駛
酒醉牽車=酒駕
酒駕=要開單
酒醉牽車=要開單  (NANI?  我邏輯學要回去重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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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4:1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太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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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4:1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扯~  所以以後標語應該改成 喝酒不動車 動車不喝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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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4:2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這算不算是恐龍法律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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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4: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這超扯

那機車拖運業者不就是一次駕駛多部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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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4:3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沒親眼目睹我不予置評~~~

只是感覺怪怪的,台灣警察真的有鳥毛到這種程度嗎?

還是另有不為人知的隱情?

点评

鳥毛的警察不是沒有, 只是遇到的機會不多, 基本上鳥毛的原因不外乎 " 績效 " .  发表于 2011-9-21 00:06
有可能...被舉發人態度....????  发表于 2011-9-20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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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15: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airforces 於 2011-9-20 15:31 編輯

回復 jack571207 的帖子

有這個可能在,對於事發的現場可以有各種可能,比如說一開始警察只是來關心一下,但他看到警察過來覺得要找麻煩,說話就很衝,然後被抓下來開一張酒駕;也可能他可能只是坐在車上,被警察認定看起來有「打算」發動引擎的樣子(但也許只是因為把車從左右都有停車的車位牽出來的時候,坐在車位上比較好平衡移動)。或是警察要抓業績單開很快,單都開完了,而不接受對方的辯解引發口角,而沒有當場認定到底是牽車還是騎車⋯⋯等諸如此類

不過對於法官所給出的理由(老實講,法律的東西我不熟)還是要有點依據。法官不採信男子說法,可以說他提不出證據證明他沒發動引擎騎車;或是有其他證據說他真的有實際「駕駛」(哪怕只有5、6公尺)。可是卻給出的理由是「牽車也是一種駕駛行為」。這真的會讓人confused。也許在法律上所定義的「駕車」,真的是:在道路上用任何方式移動車輛。

那麼這樣子的話,法律上的定義和實際執行上就會留下很大一片的灰色空間,而這個灰色空間的決定權(判官),就會落在執行者(警察)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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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0 15:4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報導沒提到魏男牽車時是否發動了引擎,這應該是左右法官判決的關鍵。

不過就常理來判斷,警察不可能拼著被媒體圍剿、被長官記過、被立委抓去立法院公幹的風險胡亂開單,魏男的說詞顯然有避重就輕之嫌。

点评

我比較在意的是法官判決給出的理由:A有發動引擎,所以判定有「駕車」B任何方式的移動都叫「駕車」  发表于 2011-9-20 19:46
同意~  发表于 2011-9-20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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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02:44:48 | 显示全部楼层
為什麼酒駕會被開單  因該是會影響交通安全  與  他人安全
牽車撞死人  哈  牽車撞傷人  哈
不知道有沒有加危險駕駛  機車行進間(牽車)同時雙腳在路上行走((根本是在特技))
喝酒騎腳踏車  喝酒溜滑板車  怎麼辦呢?!         ((((((別欺人太甚喇  莫名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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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0: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a7000938 發表於 2011-9-21 02:44
為什麼酒駕會被開單  因該是會影響交通安全  與  他人安全
牽車撞死人  哈  牽車撞傷人  哈
不知道有沒有加 ...

牽車真的會致人重傷!
實務上發生過,一名男子在牽車時,沒注意到有一個三歲的小弟地在後面。
把車子用力往後一拉,靠腰啊!小朋友重傷,肋骨斷裂加腦震盪。
這種意外會發生是因為,你想都沒想到才叫意外,真的是意料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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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1 10:5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卑賤的死鴿子常常會來陰的 讓老百姓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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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08:4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數年前曾經有熟知台灣法律的友人告訴我只要你有一隻腳年在地板上......
法律可以判定你是行人.........
顯然 = =
台灣的法律果然是用來保護普通納稅人以外的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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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22 19:4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就是台灣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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