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查看: 2423|回复: 23

[閒聊] 這些人渣敗類快抓去鞭刑好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5-11 23:2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批踢踢實業坊(ptt.cc)11日出現一段讓人憤怒的影片,兩位疑似為強恕中學的學生拿糞水澆遊民頭部,還將惡劣行為稱作「出任務」。《ETtoday新聞雲》11日電訪強恕中學,校方表示學務主任正在開會,暫時未發表回應。
這些學生不只一次用糞水與尿侮辱遊民,出任務系列的影片至少有5段。學生欺負完無辜遊民之後,還會嘲笑對方甚至假裝跟遊民說「對不起」,甚至問對方舒不舒服,然後又是一陣嘲笑。雖然上傳影片的學生已經移除影片,不過仍然被許多義憤填膺的網友「備份」。
這幾位強恕中學學生刻意將排泄物往遊民的頭上倒,行為恐怕已觸犯《刑法》第309條第2項的加重公然侮辱罪,最高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在PTT踢爆此事的網友11日表示,其中一名學生還沾沾自喜把影片貼在FB炫耀,還說出「以前補習班老師也說,這樣刺激他們可以幫助他們努力脫離遊民生活!」
許多憤怒的民眾都打電話到強恕中學詢問此事,一名雲友在《ETtoday新聞雲》粉絲團除了痛批高中生,也表示自己打電話去詢問,而,校方表示已經收到影片, 目前還在了解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00: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幾個廢物!!!!
拿別人痛苦當快樂
書都白讀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00: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前補習班老師也說,這樣刺激他們可以幫助他們努力脫離遊民生活!」<<--直接給一千萬現金比較快!!!

我看這兩個大概吃不完兜著走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01: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他們應該不懂流落街頭的痛苦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01: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現在沒感覺.....

出社會就準備還了.....

点评

說的真是貼切阿  发表于 2012-5-12 09:02

评分

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01: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垃圾!!
做人都不會做..
下輩子 去做畜生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01: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就不要哪天連自己流落街頭也被噴大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01: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將這些影片一直流傳下去..等到他門出社會..他門就會知道..什麼時候是該還的時候了......讓所有的人看清楚他門的臉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17: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哎~教育失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18:0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囉
有小孩就要注重道德教育

這種小鬼要強制教育
他對人作啥事 就要回報他

天有多高 地有多厚
他們應該不知道
因為有些街友並不是真的很窮
有的只是自我放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18:4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愛玩玩過頭而以
那種年紀的時候也會覺得很刺激

点评

愛玩? 所以說只要說"我只是愛玩"就可以把刀子插在別人的胸口囉? 反正我只是愛玩嘛?  发表于 2012-5-19 02:03
我以前也很愛玩但我絕對不會做這種蠢事  发表于 2012-5-13 08:01
這個已經不是愛玩玩過頭了.......這個已經無法無天了.........還是你認為這樣是可以接受的....如果你被潑的那個人你會怎樣想...街友已經滿可憐了......還  发表于 2012-5-13 03:1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2 20:57: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三個比遊民還不如....
真的應該要抓去勞改!!接受思想在教育。
可惜台灣沒有勞改和思想在教育這種東西....

点评

送來我這.我讓她們知道.人字的定義  发表于 2012-5-14 05:47
fox
送到北韓...  发表于 2012-5-12 23:3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3 02:40:37 | 显示全部楼层
拖母親一起下跪懺悔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在母親節前不要讓母親傷心可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3 07: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y0028526 於 2012-5-13 07:56 編輯

回復 yuk1389 的帖子

家中給他們太多了...他們應該過過什麼叫做流落街頭的感覺 誰也不想當游民 既然這麼可憐了還去戲弄人家 簡直太過分 這社會病了 腦袋穿孔真是不少 他們應該走一趟貧民窟 去體驗那種走投無路貧窮痛苦心酸何憤怒的那種感覺 那種隨地都可以看見遊民 醉漢 與垃圾 不但沒有物質 也沒有希望的那種地方 去忍受那種 搶餐券去換一頓溫飽 排隊在教堂等待住宿 在垃圾找尋他的早餐
盛至 餓到蹲坐在公元前被人鄙視 的可憐景象.....
既葉少爺事件之後 又一個讓我對著螢幕大罵出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4 05:3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chanhonga1978 於 2012-5-14 11:46 編輯

台灣人最好騙了.這種欺負弱勢.很容易被無限上綱筏韃.媒體已經嚴然成司法機構了
最後還是要回歸法律怎麼判決吧.一昧的鼓譟只是炒新聞罷了
我相信法律不會判多重.事實上也不是啥重罪
反倒這次因為有影片加持各大媒體反復播出.大眾才得以玩的這麼開心
那之前拿硫酸亂潑的
拿開山刀劈狗的
判的絕對重的多
只是沒有影片po網.沒娛樂到這鬼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4 07:52:1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supermoto249 於 2012-5-14 07:52 編輯
chanhonga1978 發表於 2012-5-14 05:36
台灣人最好騙了.這種欺負弱勢.很容易被無限上綱筏韃.媒體已經嚴然成司法機構了
最後還是要回歸法律怎麼判決 ...


只是用社維法裁罰而已
還不構成刑事
且當事人也不對那兩位提告
跟那些酒駕撞死人的事件小很多
根本只是年輕人玩過頭
只是輿論批評的很嚴重而已

点评

如果有人對你做一樣的事情..在跟你說..她只是玩過頭..看你會怎樣.....你的想法真的有問題  发表于 2012-5-14 19:0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4 10: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人情過多的社會,鄉愿成了一種文化

錯誤的教育、錯誤的報導、錯誤的論點。
不管殺人還是放火,只要被抓到後,認錯一下就應該,就一定,得要被原諒!  那有什麼關係,錯了就認嘛! 只要認錯就能被原諒了啊!...  一錯再錯.....

非要玩死人,才知道死了嗎?
像是官員看疫情,一定要確定死了幾個才能當作它是高傳染性的種類嗎?
智慧 與 仁慈 要用對地方。

近來很多案件~
認錯、下跪,是怕被告!是怕被關!
是真的有心改過嗎?
有心改過,誠心懺悔,是那種態度?是那種口氣?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但還是欠缺了許多

点评

太多人做事情之前完全不思考了...當下感官愉快至上,他人死活事後另計....  发表于 2012-5-19 02:05
在亂世裡面只有英雄。英雄快出現了...在等等吧。  发表于 2012-5-15 17:3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4 12:3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点评

做錯事情的伴隨而來的輿論壓力...他竟然覺得任何人都不該批判他...這孩子也太病了  发表于 2012-5-19 02:07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當初做之前不想一想會有什麼後果。真的會自殺的人才不會說自己要自殺勒。  发表于 2012-5-15 17:39
到現在還沒死啊?!真得要死撞牆阿 跳樓阿 拿刀自桶阿 別拿死字在威脅人  发表于 2012-5-14 19: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4 13: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1.年輕人的愛玩應該是建立在「尊重」的前提之上。

2.道歉並不代表應該被原諒。

3.嘴裡嚷著要自殺的人,基本上並沒有自殺的念頭。

4.台灣已經是個鄉民公審的社會,只差戴高帽遊街而已。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2-5-14 16:56:0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jackel996 於 2012-5-14 23:29 編輯

這幾個傢伙喔..
判每天去撿大便...幫遊民洗澡服務..
執行個3年...

最好是壓力好大又怎樣...還全部人嘲笑他們..
看他們潑屎又嘲笑遊民...這樣不是剛好而以...

說想死也沒看他們去死阿...有種說不敢做...

最近也太流行家長出來跪了吧...
以後看到正妹我可以先強暴她..然後再去跪求原諒..然後就沒事嗎???

這樣比以前家長說:我兒子都很乖~~很孝順阿...
來的更可怕....

-----------------------------------------------
有志一同.....
-----------------------------------------------
X~這樣說起來好可怕~~以後走路上要夾著屁股...

点评

你不怕跟你有同樣想法的同性戀1號猛男 先用強把你肛了!哈哈  发表于 2012-5-14 20:22
fox
你搶了我要做的事了啦!>"<  发表于 2012-5-14 18:2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4-29 01:34 , Processed in 0.077700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