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馬術國手之死 家屬:夜遊非飆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6-4-14 22: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過個人倒是認為拆零件的部分沒什麼.....

反而有人因此被告 我覺得那個人才真正倒楣

我看報紙上拆來的零件中 有改裝前差 改裝框 排氣管 歐林斯等......

今天如果整群人出遊到離家較遠的地方 不小心發生重大車禍

整台車撞到不能在騎 又是大半夜 借不到發財車

理所當然的會自己or請同行的友人 把車上高檔零件卸下來

一台裝歐林斯的RS凌晨停在人煙稀少的二重疏洪道 隔天還看的到東西
 
可以算是奇蹟吧= ="

改裝前插&輪框 被整組請走 牽車時車跪在地上Orz 的事情 從以前DIO時期到現在的RS 時有耳聞......

一點也不令人驚訝!

SO....最倒楣的是那個被告湮滅證據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4 23:13: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IO小鬼{行走實驗室}

新聞說的那台是拿勁戰來說,不是拿出是那台機車來說的,看到勁站上電視也很高興,歐林斯.忠男.呂何金鉗叉.CNC布蘭跛卡鉗,等等眾多高級改裝中的高級品,出事那台因該是RS...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02:3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想當初我19歲才有機車...因為上學用的....
無照就不要騎機車....不是為了你的摳摳....是因為你根本沒有資格騎
拆車...這車應該是有問題的...聽人家說這小鬼會跟人家敲竹槓....品行就不好了
如果車子不是偷的..需要拆車嗎?飆車就是飆車....不要說的這麼好聽...夜遊....
你偷東西...乾脆說你借的...只是沒講...這樣夠好聽吧~~硍
我上次在路上也被一堆小鬼打.......傷害罪多輕阿....還未成年...最多保護管束
由這件事希望給一堆未成年一個警惕.....不要騎機車.....要的話..請買好防具...因為你不是超人
撞下去....你一定跟超人依樣......會飛天遁地...不過飛的再快還是要七天才到家喔
哈哈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02:59:21 | 显示全部楼层

說實在有問題的真的是新聞報導

大家普遍看到的版本都是"飆車族"版本

幾乎都是指責與謾罵

然而這篇雅虎新聞幾乎都是讚揚與惋惜

重點的"客觀"跑去哪了?

新聞應該是敘述事實....而不是"代替社會大眾審判"

而整件事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17歲騎機車夜遊"這個事實

可以由"17歲騎機車夜遊"來貫通整件事的對錯與否

當事者都已經去世了...希望大家留點口德

不過也別為這種事感到惋惜之類的

種什麼因,結什麼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03: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道在人心吧~!!...報導 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就等於...疑? 老闆 我要怎樣才能提升速度...
A老闆:有錢 直接改缸就有效果..建議你搭配本店的傳動配法 速度更明顯!
B老闆:建議從輪胎、制動、人身部品下手...一種問題,2種回應..能說誰錯嗎?? 只能靠自己的智慧判斷了..

夜遊...以30速度追撞小發財車~....
力道大概.....煞得住?前面車殼破?
一群好友..不信沒人改hid 看不到路?..or...一堆車 車燈不信看不到前面的車...
社會輿論會造成家庭壓力,希望給...路上小英雄們一些勸告~

自己趕時間 今天鑽車縫 碰!!把小黃左後照境 多轉90度...
時速大概50吧... 車馬上煞住...停車道歉+....勸導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08:4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這位記者的名字唸起來有點奇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09:2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東元電冰箱
會說得如此爽快~
要是今天追撞的不是貨車 而是其他騎士 或行人 更或者是你的家人??
你想會怎樣??

這種人能少一個就少一個吧~  世界會好一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18: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車都爛成這樣了   不要說他依道路限速40騎撞到會變一堆爛鐵  Nissin的對四卡鉗  騎個80努力煞也不至少把車撞到爛    新聞可靠度真的很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20:05: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東元電冰箱

我不先論這事....但這好像是18禁的地方@@...你好像還沒滿1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21: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無照騎到100km,該死,因為他可能會撞死人
有照騎到100km,不該死,因為他不可能撞死人?

今天你偷蔥,長大會偷牛,
會偷, 就會搶,會搶就會殺人.
所以,小時候偷蔥,要把他判死刑.

酒醉駕車, 可能會撞死人
所以,抓到酒醉駕車, 要處死刑......

小孩出生,一算命,會剋父母
所以要把他掐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5 21:09: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O!

沒必要這樣吧

留點口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6 00:1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Eyesman

抱歉  可能是在下想表達的意思表達的不清不楚
並沒有針對你言論有批評的意思

在下認為你說的很對
以法律的觀點:2台以上車輛於公路上競速,就可以稱為飆車,行為人可以稱為飆車族
小弟修過一學期的民法,也知道法律的重要性
我們生活在台灣 當然就的遵守台灣土地上的規則
至於小弟這一句 :我也不是聖人,蠻口道德怎樣的
這是在說小弟自己
有時候明明知道某些事不能比 但卻又還是在那比來比去 我心態還不夠成熟吧
如果在下的言論在成你的誤解..實在是很抱歉

回覆給:BO!
當然是希望不要有這種事發生
在下也知道要時不是貨車而是機車騎士的下場
在下的大姐也是曾經騎車被車子撞屁股人直接出去
在下是第一個到醫院看我姐 她躺在病床上的時候在下也是想打汽車的駕駛人..
後來去看被撞的機車已經慘不忍睹..
扯太遠了..當然死者為大 只是希望不要這樣批已先走的人

回覆給:藤原阿龍(技術極差)

被你發現了
就像在下第一篇發表的的其中一段話
我也不是聖人,蠻口道德怎樣的
說真的 就算我自己騎車在平常 只有40
但是真的到了沒人又空曠的地方 真的還是30嗎?
有時又會跟朋友炫耀怎樣的 大概已經不只40了 在下看大概已經兩倍了
在下承認自己還是小毛頭一個 雖然知道有些事該做有些事不該做
但有時還是忍不住自己去做不該做的事情 ←我自己的自制力不夠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6 02: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Gamewed

我的車最近前叉內凹剛修好 大概也50出頭 我絕得 真的夜遊好了 路上空盪盪 你會不想油門多槓一點?? 騎快一點嗎........
而且飆車族的定義是什麼阿...感覺很模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6 03: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老爹

無照騎到100km,該死,因為他可能會撞死人---[不把別人命當一回事難道該活]
有照騎到100km,不該死,因為他不可能撞死人?...[沒人說他不該死..就看你自己能不能克制騎快車的慾望]

今天你偷蔥,長大會偷牛,
會偷, 就會搶,會搶就會殺人.
所以,小時候偷蔥,要把他判死刑.[重點是死者的已經到了會危害他人的境界了..]..[換言之這板上有人說改車會該死嗎?]..只要你守法騎被條子抓了他也不會說你該死

酒醉駕車, 可能會撞死人
所以,抓到酒醉駕車, 要處死刑......[這樣的人確實該死..明知不可行..卻要拿別人生命開玩笑]

小孩出生,一算命,會剋父母
所以要把他掐死?....[扯太遠了]

今天大家會批判...
不是沒原因...一來他已經害了無辜的人莫名背負著..過失殺人罪名---今天換成你家人發生這樣的事情你嘔不嘔

在來他父母一直不認為他兒子做錯事情...換成被撞的是他兒子..難道他也會覺得對方都沒錯..錯在他兒子不走那條路
會嗎?...
不會麻...既然不會..公道在人心...讓板友...一起來思考這問題
將心比心..他運氣差了點...就這樣走了.....是該惋惜...但也是自己造成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6 03:2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否認的 我也喜歡騎快車過 我也很不守規矩過
但看看報紙看看新聞我體悟道事情嚴重性 我能大聲的說 
不管多大多小的路 我就是看著速限騎..最快也不超過60
該停哪..就停哪..該怎轉就怎轉..   我能說我這一年來就這樣騎車
我很驕傲的說 感謝老天讓我徹底 了解生自己生命可貴 別人的生命更貴這道理
說我虎爛或是不信..隨你門想..至少我沒違背我良心說這話

老天爺是公平的 他每天透過報紙新聞網路讓大家了解守法騎車重要性 每天大大小小的車禍 不要告訴我..有人沒看過?[包瓜這次事件主角]

如果你能從中覺醒 恭喜 不能保證不出車禍 但能保證機率降低很多

這門多的資訊媒體 時時刻刻的在提醒個位 如果不聽勸告 當然是自己[做第來]台語

很多人會覺得我口氣不好幸災樂禍   但我也只是想引起更多人來注意這問題嚴重性

如果說我造口業...或沒口德 我能接受 但因為我的我造口業...或沒口德能喚醒更多人..我甘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6 13: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弶
我氣的是,是犯了什麼滔天大罪
人都走了,有必要鞭屍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4-16 15: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來對這篇報導沒什麼興趣的
因為無照駕駛  還飆車把自己撞死
自作孽 不可活
不過既然有人PO這文章上來
那就一定有人大肆批評
反正事實就是如此
大家用不著為了這無聊的事
傷了大家的和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路過的  发表于 2006-4-16 19:47:38

在路上騎快車叫飆車,在山路騎快車全裝備叫練車
大家的定義真怪。

認識的騎快車出事大家會PO文紀念他
不認識的騎快車出事大家說他活該


這.............

回复

使用道具

发表于 2006-4-16 21:24: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淡水老J

個人觀點不同吧..很多人往往常常把自己的人美化..把敵人醜化@@..要做到公平真的很難..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路過的  发表于 2006-4-16 21:37:13
回覆給:老爹

唉....
能說什麼呢!!
現代人缺乏厚道的精神...
看看就好.....
回复

使用道具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5-5 06:37 , Processed in 0.068155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