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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盜強姦應判唯一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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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1:5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相信很多車友都應該知道位何我會po這篇文章,看到今天的的報紙新聞,真的整個心情變的很低落,我看了一下之前一些強姦犯,最多才判12年,還有判一年的(喔~還真好啊~),我們的社會,在那些假仁假義的大官們,推行廢除死刑的行動之下,越來越亂,好人會越死越多,因為壞人永遠死不了!看到報紙上那些皇帝大官們的嘴臉,真的好希望被強姦,被殺害的是他們的親人兒女,一個跟我無親無故的人,發生這種事,我都會感到難過,真不知道那些"不是人"的心腸.到底在哪裡...真的好希望回到戒嚴時代啊~拘束多了,心也安心多了~
路過的  发表于 2007-3-12 12:01:24

我剛剛也看新聞了 同感
嗯嗯 我真的不是抱著很雞排的心態再說
但是 真的要破案 可能有得等了
今天如果是高官的妻小親友勒
在慢也只需要七天= =+(借盜用一下再快也只要七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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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3: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總覺得現在的人越來越誇張了
為了很小很小的事情就動刀動槍把別人殺了,有些甚至是好朋友
還有經濟犯!A那麼多錢結果做幾年牢就出來了,
國外都有判到80年的台灣最多也才判30年
再扣掉假釋,蹲幾年就有一大筆錢等你去花
還真划算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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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5: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潘廷pro_v

我覺得應該要…剪雞雞!!!!!!!!!!
讓他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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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7-3-12 18:33:24
回覆給:摔車組組長【董娘】


夠狠~~
很好~ 我喜歡

不過順便砍下雙手 不然 雙手也是可以犯案


那些 假釋又再犯案的 根本就該槍斃了
好心反而害了更多婦女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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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8:4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強姦是死刑

強姦傷害也是死刑

強姦殺人最多還是死刑

那以後強姦犯強姦完順便把人也殺了好了

反正都是死刑...

是這樣說嗎!?

應該不是...

雖然我也很痛惡強姦犯

但我不贊成強姦就死刑...

問題可能可以改善

但後果也可能更為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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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9: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單眼皮一.一

+1

法律輕重有功用…不是最高等級就一定好…
會變成無差別
愈幹愈大
反正死定了

著重教育吧
台灣這什麼教育啊…班導開始帶壞學生的不少吧
只一張嘴學生就跟著唸…習慣養成了就難改

真的好像文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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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19:4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強姦+殺人 關二十年+在教育 然後在死刑..
強姦的 關終身+在教育
偷摸的 關五十年+在教育
這樣應該有效赫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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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0:2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他關個幾年然後進去關就每天用牙刷刷他的小頭刷到關出來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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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0:3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弟認為若要除去死形 必需要配套措施


例如 把強姦犯的記憶洗掉,或思想意識改造成娘娘腔或智障

或變成乞丐,或催眠他變成狗

這樣就可以除去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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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1: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死白木

洗記憶嗎..有阿
對岸對付法輪功學員..就是用手術把人的腦葉切調..
那麼如果要動手術的話乾脆把他小雞機的反應神經切調..免的那壞東西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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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1: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潘廷pro_v

還不簡單 跟對岸的聯絡一下

凡是強姦罪的 全部送去北大荒勞改10年 思想改造在教育

回來包准變成一隻小綿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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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2: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去勢這麼麻煩....抓到之後把牠的腎切掉一顆拿去賣,賣掉的錢拿去買飛到伊拉克的機票,到了之後把牠聲帶割掉,讓牠穿全地形迷彩,手上拿把199大陸製的m4玩具槍,然後左右手臂上都貼著美國的國旗~~若是一年後還沒死,那就給他遣返回台灣,盛大歡迎!!
歡迎之後再把牠的手腳全剁了,饒牠一條賤命~~我佛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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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2 23:2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些官當然很想改,只是有某些人權團體~~~
以最實際來看好了,那些受害家屬除了需要一個道歉,還要一筆慰問金,我是認為慰問金可以從1000萬起跳,這筆判坐牢還痛苦,而工作環境當然是做那些平民老百姓最不想做,危險性最高的工作,坐牢的頂多關個10年20年,出來頂多是繼續過活,而償還慰問金就是你沒有在裡面賺到受害家屬要求的金額就永遠無法出來,要吃要喝也是靠自己賺,不然就餓死,而且不得家屬或朋友幫忙償還,這是避免一些有錢人用錢解決問題,死是解決不了問題的,還不如利用那些罪犯價值會更高

至於蓄意殺人的罪犯,也不必要死刑,只要讓他一直作工,作一輩子,直到回老家為止,而且這些錢依然是歸於受害家屬!!

還有一個古代的受刑辦法,就是把犯人綁在床上,然後用冷水一滴一滴的滴在額頭上,時間長短就看罪刑輕重,基本上一個禮拜那個人就差不多瘋掉了,想想這樣才叫做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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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3 0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乖~一下就好~

其實
有些人權團體的成員就是死刑犯的家屬...

還有
有些人權團體會接到一些捐款
誰捐的自己猜...
有些人權團體的頭頭也是婦女團體的頭頭

不負責的八卦
聽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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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3 07: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亂世用重典 ~ !!!
廢除死刑 ~ 可以廢阿 改用 新加坡 的 鞭刑 !!
強姦犯 27 鞭 就好啦  目前 最高 好像是 25 下 !!
行刑完以後 在抓去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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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負責任 講座 ~  一切都是聽說 !!
我在補習班的時候 曾經聽一個老師說 (他以前是獄官)
他曾看過  強姦犯 被 電擊棒 電那個地方 還拿牙刷 把那個地方刷破皮過 !!
  聽 說 是 天 天 刷 !!  
這一切 都是聽說 如有屬實 純屬巧合 !!
-------------------------------------------------------------------------------
要是這樣的話 那我很樂意 廢除死刑 !!
另外 強姦犯 需要有人權嗎 ?  這點我很好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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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3 08:2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單眼皮一.一

那就以公分計算.....犯越可惡的法就多剪幾公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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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7-3-13 10:0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單眼皮一.一
恩...你說的這點,我倒是沒想到~~那~都改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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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3 17: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摔車組組長【董娘】

我反對剪機機..
因為剪機機之後,他們會更變態...受害者會更多...手法更慘忍...



或許...死刑吧....


真的想不到更好的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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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3-13 17: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單眼皮一.一

SORRY....沒看到你的文章....

覺得你說的更有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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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姦是死刑

強姦傷害也是死刑

強姦殺人最多還是死刑

那以後強姦犯強姦完順便把人也殺了好了

反正都是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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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剁掉他全身的肢體(包括小雞雞)...。這樣應該就不能犯案了吧!
只是一定會被很多國際組織反對................完全不可能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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