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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Z版的不愉快交易經驗,希望大家引以為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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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3 03:33: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小弟日前想尋找一台NSR來代步耍帥,正巧Z版的車輛交流區上有台NSR在拍賣,看了一下照片正是小弟喜歡的仿RS樣式,

價錢也還OK的樣子,馬上委託友人北上看車,友人和對方達成3萬1"辦到好",過戶由對方負責,小弟也同意,並委託友

人付了1000元訂金,誰知一個禮拜後貨車都借了,準備要北上運車,打給對方約時間地點對方才告知他無法辦過戶(沒辦法

辦前一個禮拜也不事先通知,到前一天下午我打去約時間才講),後來電話中達成協議,價錢改為2萬7,過戶由小弟自行將

車運回台中辦理,到了台北見了面,跟對方要行照回台中過戶,他說行照被監理站收回,叫我自行去補發,我當下便詢問

補發行照要清稅金及補辦保險,有無欠稅,保險到期沒 ? 對方表示保險已過期,稅金他忘了,應該是沒有,我相信各版友應

該清楚汽機車買賣所謂"辦到好"的定義,辦到好通常指的是過戶所需一切費用,小弟便當場跟他要求車款需要扣掉保險的價

格,凹了許久,他才心不甘情不願的又調降1千元,當場小弟將現金2萬6千元交給對方,對方則將車子、車牌、身分證、護

照交給我帶回台中過戶,回台中小弟委託友人找熟識的車行幫忙辦理過戶,誰知車行告知,這台車有欠稅2700元,叫我和對

方講好之後再來辦,不然辦下去拿不到錢不是賠本了,小弟為了連略對方整整花了近一個禮拜的時間,為什麼呢? 因為那傢

伙死都不接電話,後來終於委託他弟(之前他有留他弟的手機給我)連略到他,一陣爭吵以後,他也是心不甘情不願的說,過

戶完以後拿收據找他領稅金的錢,原本小弟以為沒事了,誰知車行老闆過幾天後又打來說委託的黃牛表示車子無法過戶,

原因可能有二:第一、車子原始資料在台北,要跨區補發行照需要車子原始資料,可能要跑台北一趟,第二、此人名下欠

罰單加稅金近10萬元,在監理站屬於信用極度不良者,這又讓小弟我傻眼了,當天晚上馬上打給對方想共同商量該如何解

決事情,不出我所料,那傢伙還是不接電話,打給他弟還被兇,掛我電話,就這樣一個禮拜又過去了,小弟忍無可忍,想

說電話可以故意不接眼睛總沒瞎吧,就傳了簡訊給他,表示請他盡快和我連略,不然只好循法律途徑,對方馬上就回應說

他重感冒不能講話( 笑死了....什麼樣子的感冒會一個禮拜都不能講話? 聽過都說好笑 ),並表示不知道我在搞什麼鬼,叫我把

證件寄還給他,讓他去補辦行照,他辦好會連同行照一起寄給我讓我過戶,試問各位版友如果今天是你,你敢把證件寄還

給這種死都不接你電話、毫無商場誠信可言的人嗎? 所以小弟我提出要北上陪同他一起辦理過戶這點,小弟我覺得綜合以上

各點我北上陪同他一起辦理是非常合情合理的,而且我北上他有什麼損失?但令人不解的是對方從此音訊全無,手機全部停

話( 若是問心無愧,何必停話? ),後來也去警察局請教該如何處裡,很遺憾的是警察表示此乃民事訴訟,我無法報案,除非

我要上台北的民事訴訟法庭,小弟又跑去問律師,律師建議我先給他寄存證信函,將事情經過寫經楚,請他盡快出面處

理,誰知道他依然擺濫不回應,小弟無奈,家人也不願意讓我騎沒有過戶的車子,只好抽空北上尋者身分證的住址找到那

傢伙,見面不免一陣爭吵,對方依然覺得他沒有錯,全部都是我在搞鬼,對於自己不接電話、不回應存證信函這些行為完

全不提及,就連小弟問他要當初提出北上陪同辦理他為何不回應,他都可以說是簡訊沒收到,小弟再問存證信函上也有寫

明,他也可以硬凹說沒看到,真的是非常無奈。

當初以為對方給了雙證件,應該是不會有問題,就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了,誰知道遇到這種連自己雙證件都可以不要的....

唉!這也是小弟自己的疏失,在這邊分享此經驗一方面是情緒的發洩,一方面提供給各位參考,凡事真的要小心,網路上

的買賣最好要白紙黑字寫清楚,千萬別因小失大(其實小弟再跟他凹保險費時就已經有點不想買了,但是又想說貨車借了,

北上一趟不買不就白白花了1500車錢,以致最後因小失大)

至於文中主角,如果你看到此篇文章不服氣覺得小弟我有毀謗你的嫌疑,歡迎你去報案,小弟會帶者你的雙證件、存證信

函、簡訊照片以及委託友人上警察局跟警察先生好好解釋清楚。

发表于 2008-5-23 15: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方是白x喔...
雙證件在別人手上還改凶....
如果遇到黑心一點就...
拿他車去貸款.......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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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4 01: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新手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但是如果你站得住腳 又不怕上法庭
我是建議你想辦法拿回26000
另外再找一台新車

不然 有個比較不建議的方法
有車台在 買一顆新引擎和大牌 再把車殼重烤
然後就好好享受你的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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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5-24 12:03: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Z2新手維尼

人不要臉天下無敵.......說的真好

但是小弟身邊所有的人都不建議北上去民事法庭告他(包括問過的律師、警察)

因為他們說這種小案子不知道要拖多久才會判,中間如果要出庭的話我都要請假北上。

這樣到判決期間我所花費的時間、交通....等等,也不一定可以加在對方頭上,

還有一個重點是,就算是判他輸我也不一定拿的到錢,我不太清楚警察講的是什麼,

意思好像是只要他沒有財產我也拿他沒辦法的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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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00:34: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新手

我想~那台車他應該也不大想要回去了吧

...現在引擎CASE+大牌的零件車很多 可以好好考慮
再烤成新顏色 了不起換殼...加上你在台中...你懂我的意思

畢竟 和這種人也沒啥好吵的
說不定他還會謝謝你讓它不用付那1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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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5 17:08: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新手


..........這種人就是放爛,看你要怎麼處理他!!  等於就是爛命一條 看你要怎樣...真痛恨這種人

想必他也沒在怕法律~上了法庭等你告贏他(不知道多久)~也不知道他有沒有錢還你! 給你拖到你累為止

感謝你啊~~讓更多人知道買賣過戶要更小心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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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5-26 16:14:57 | 显示全部楼层

當初沒過戶的時候你就不應該拿錢給他

應該在台北就辦好過戶

你現在告他也不一定會贏

因為錢沒字據他可以說沒有拿

你有他的雙證件他可以先掛失,那並不能證明什麼,

算你衰吧!跟上面的版友說的一樣換引擎車殼吧!

一樣米養百樣人........唉.....人不要臉牽到北京還是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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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7 19:24: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新手

花了好一段時間終於看完了~"~
首先,不得不讚賞你的文筆,將事情描述的很清楚且分段明確,看起來不傷眼睛。
這種人就是要給他教訓,不然牠沒踢過鐵板還是會有下一個受害者,你不是證據充足
公佈他的姓名阿~店址,或者是把它的身份證直接掃描PO出來讓大家看看這個爛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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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8 11:17: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新手

太誇張了這個賣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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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6-10 12:3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烏龜爬阿爬

小弟手上的證據有對方的身分証、護照、我寄給他的存證信函、我們雙方傳簡訊的照片,這樣可以公佈他的

資料嗎? 還有他不是店家, 交車的時候在一間類似個人工作室的地方,說什麼那間店是他以前開的,現在收

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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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0 12: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新手

不可以....
公布私人資料有法令規範,所有行為將由公布者自行負責,Z版無法背書.....
Z版僅提供免費交易平台,沒有收受相關利益,交易糾紛也只能由雙方協調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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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9 21:0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新手

難道這種事都沒有刑事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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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18: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你可以弄個引擎殼來...然後..至少你了不起再花個4千元不等(那台車就3萬元囉)..不多說..至於他的欠稅太嚴重..我朋友是說.要是欠稅..就算他去報失竊.稅還是要繳足..基本上欠稅可以抓的.但是基於罰金跟罰緩之間.所以要看公路局要不要開罰他.這些就不多說.因為沒看到條例只用聽的.我朋友說.拿他的證件到台北地下錢莊借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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