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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管理員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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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2: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轉述原私人訊息:(如下)
主題: 《整理05》無法電發時相關周邊電系檢查項目篇。
發表時間: 2008-11-6 00:06
所在討論板: FZ/FZR板

操作理由: 無論相簿是否為\"網路公開\"
都不是可以讓你所欲為的使用
別跟我講條文,我沒讀書!!

如果您對本管理操作有異議,請與我取得聯繫。



前言:我尊重貴板眾管理員所擁有的執行權跟公權力。縱然該管理員特別以『別跟我講條文,我沒讀書!!』來築起防火牆,但我還是絕對尊重該管理員的執行權。此次我回覆給眾管理員這封訊息並非是要爭論什麼,所以在此先聲明。

所以若我再提相關著作權法就真的太不尊重該管理的『聲明』了,但請恕我以『玩文字遊戲』之心態轉述關於我轉貼開放、共享型網路相簿所應該面臨的『法律風險、束縛或規範』如以下:

『對使用的人來說,若只是做教學、報告或分享等,沒有營利的性質存在,若被發現,頂多只會請你刪除資料,不會有罰款或法律的問題。但是,若有營利性質的行為或情況發生,就會有犯法的情形了。』
【營利性質】:未經他人的同意,任意使用他人的資料才獲取金錢,就會構成營利。


然而有權力對轉POST人之提出口頭警告、司法程序提告......等等者乃要由『該資產擁有人』。當然,有些較無所謂的『該資產擁有人』或許不會在意~因此讓網路上很多人都抱著僥倖心態而任意轉POST。而有些人怕惹上不必要麻煩所以會在該照片旁註解轉載網址或在文章開頭前著名以下有些許照片是轉載至何處。(至於後者這點,在下被該管理員鎖文那篇文章裡難道我沒在開頭著名轉載網址嗎?

恕在下愚昧!敢問該管理員是否有看過『蘇軾-留侯論』?文理有提到一句『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然而我若是盼演那盜賊,張良依舊是張良詮釋~而您難道要扮演那『暗地裡把張良推向在下我手裡』的另類角色嗎?

[ 文章最後由 gundamkil 於 2008-11-6 12: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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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3: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你不當盜賊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

發文分享是件好事,有些照片取得有困難我也知道
但還是希望先徵得原作者同意以免不必要的糾紛
這種出自分享目的的使用我想大部份原作者都不會計較
但並不表示你拿"公開/共享型網路相簿"裏頭的東西來用就不會有問題

有沒聽說過"鳥照片"事件?以情理來講被告大都是無辜的人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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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4:2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dabinn 於 2008-11-6 01:06 PM 發表
那...你不當盜賊不就什麼事都沒了嗎?

發文分享是件好事,有些照片取得有困難我也知道
但還是希望先徵得原作者同意以免不必要的糾紛
這種出自分享目的的使用我想大部份原作者都不會計較
但並不表示你拿"公開/共享型網路 ...


實在非常感謝您不厭其煩的多次委婉開導+建言!

然而該管理員也抽空跟我承訴其理念+權力,我也回應表示瞭解。(以下)

原文由 horoyang 於 20008-11-6 13:20 PM 發表
          所以您這個私訊還是要來跟我講條文嗎?

08-11-6 13:45
        管理員您好:

若有讓您感到如此的話,在下實感抱歉。

我僅是承訴倘若以法治觀點看待我的行為......我會受到何種程度的法律束縛或規範+此法律束縛或規範要在何種情況下才能進行之。

強調:您有申明『別跟我講條文,我沒讀書!!』,我也摽是我絕對尊重您的意見~倘若這樣言論還是會讓您感到觸犯您的『聲明』,我實感抱歉+不再打擾您。

但基於您還肯浪費時間與在下溝通或開導,所以我也順便說一下您的公告言論。(您公告以下)

   
原文由 horoyang 於 2008-11-6 09:41 AM 發表
    法律是怎樣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Z板是這樣


此言論是些許欠缺慎思層面,當今網路原理才從原本『軍事用途』廣泛運用於民間短短數年而已......。您可想過為何這世代會被稱為資訊爆炸年代?然而跟不上這世代洪流衝擊的人卻陷入『35歲即失業危機』?

倘若套用您這『法律是怎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Z板是這樣』觀點行之,那......

(1)假設法律是台灣,Z板是大陸對岸:那難怪『三聚氰胺』事件大陸會有理由不對我們道歉。

(2)假設法律是全世界地球村,Z板是一個團體或個人:難道要活在自我思維或封建世界裡而不理會這大環境?有道是:『倘若明明這件事情事錯的,但多數人(或全球)認為是對的~那這件事很自然會是對的。』(以上這論點並非在下虛構)

當然,在下在此還是不厭其煩多次不識相的重申:『若我此事件對您造成不樂之處我深感歉意』+『固然我不認同您的見解,但我絕對尊重您發言的權力』。

在這段時間倘若造成您的困擾煩請見諒!

咕小毛 草此  2008/11/06

你也真會扯,Z板我把他當成我的車庫
因為車庫夠大,借給大家來停車
我希望大家把車頭向內,偏偏你要向外
然後再跟我說我的車庫跟不上時代

那不好意思,請你離開這個又老又小的車庫



若有冒犯請多多見諒。

[ 文章最後由 gundamkil 於 2008-11-6 14: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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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4:4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呃...你說的那個管理員....是站長啦....
Z板確實是他家車庫沒錯...

(我是來幫忙顧車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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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4:5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dabinn 於 2008-11-6 02:42 PM 發表
呃...你說的那個管理員....是站長啦....
Z板確實是他家車庫沒錯...

(我是來幫忙顧車子的...)


嗯嗯,該『站長』! (抱歉~在下有眼不識泰山貶低其稱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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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5:0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實在是有夠番茄汁。:L

[ 文章最後由 luca 於 2008-11-6 17: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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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15: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luca 於 2008-11-6 03:02 PM 發表
實在是有夠番。:L


:  若方便的話請修改您的用詞好嗎?(您如此在意著作權之事,難道不清楚網路人身攻擊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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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16: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沒指名道姓,緊張什麼?OK,你要我改、我就改,滿意了嗎?:L

[ 文章最後由 luca 於 2008-11-6 17: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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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21:5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太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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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6 23: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luca 於 2008-11-6 04:55 PM 發表
又沒指名道姓,緊張什麼?OK,你要我改、我就改,滿意了嗎?:L


呵呵,真是麻煩您了!

但話說回來,當初導火線我可又曾指名道姓過?在下無意筆戰~我僅是希望因緣際會下此次機會應該有讓我倆學到什麼才是?(當然,若您覺得沒有~而我又硬把您牽涉進來的話,我深感歉意)

范蠡晚年有發生個小故事,裡面提到一句『千金之子,不死於市』。人們有時往往都會不自覺犯了范蠡大兒子的錯!(當然,我指的不是放不下金錢)

【註】:基於此乃站務板,我實不該再此多回文~這話題就在『這站務板區』打住。

[ 文章最後由 gundamkil 於 2008-11-6 23: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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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6 23: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實在是有夠番茄汁,again。: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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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02: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真的停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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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7 17:5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razy 於 2008-11-7 02:00 發表
希望真的停住...



恩希望真的可以停住 我好像看到某洋事件的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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