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挫傷要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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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3:57: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前一陣子期我的小50跟一個騎100的女生差撞當時時速不超過40   =.=
我是前方車他是後方車>>他說我撞他>>我說他撞我>>鑑定報告兩個人都有一條過失
本人沒事也沒車損>>對方斷一之後照鏡還有角背挫傷沒傷到關節
對方除了醫藥費一萬多強制險賠完已經夠誇張了>>還要七萬的精神賠償
就因為我沒有受傷被告過失傷害起訴中>>以形壓民
在當兵中拿不出賠償根本逼我上梁山嘛!!.....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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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4: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 hope760717 的文章

照程序來
告就告
車禍沒有精神賠償可以求償
反正到最後也是到調解委員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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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 14:38:15 | 显示全部楼层
調解那邊也已經過了我拿不出多少錢調解委員也沒辦法
到最後民事法庭還是要賠償他所說的不能工作薪資賠償.....
自己又要吃一條形事的過失傷害會留案底>>上網爬文幾乎有受傷鑑定上有過失一定會判過失傷害
他說一套我說一套鑑定起來就是>>一人一條過失
那就是有受傷的提過失傷害>>沒受傷的等死...
果然台灣法律就是受傷的最大
給各位車友一個提醒以後有沒有受傷都要去驗傷
這樣都有互告的機會才不會被喊到天價而不能~韓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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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7: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價錢是他喊的

上法院還是以法官為主阿

法官會依兩人金濟狀況來判

再說他又沒影響工作能力  法官會幫你殺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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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17:5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哩勒= =
樓主這情形跟7年前的我再台北唸書時遇到的情行簡直一模一樣.....
明明是對方自己跌倒的還一頭栽贓罪給我.......真的是超無言.....
逼不得已還真的上法院 ..........
基本上我個人的感覺是警察跟告的那一方有掛勾  因為實在太明顯.......
因為我當時的感覺就是這樣........
不過你的情形根本就是對方獅子大開口
叫他去吃大便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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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20:50:1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前方車..他是後方車...這樣看起來..他根本就沒有保持距離....怎麼可能你還要赔他?....台灣的法律會不會....太誇張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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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22:0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懂...
那女的是做啥工作阿...媽斗麻?哪來的薪資賠償(七萬騙鬼)
大車vs小車...算平手
前車vs後車...你贏

>再說他又沒影響工作能力  法官會幫你殺價的
問題在案底(不是錢多少的問題)
我也很好奇...照這樣...是無論如何都會掛過失傷害麻?還是會有不成立的可能?

>給各位車友一個提醒以後有沒有受傷都要去驗傷
中肯
--
既然有在爬版...有狀況還是即時上來討救兵
等到事情都過了...好像沒啥選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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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23:41:2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們該握個手,去年這個月9號,我也栽了
跟妳一樣,我也前車

然後更正...7#豪叔叔...
前車vs後車...你贏--->(x)
因為車有後視鏡....
前車要做任何動作前,要確認前後車況
若因後視鏡死角而未注意,屬"應注意而未注意"之損害賠償

依這情況...和解吧,輸在妳沒事(沒車損也沒人損或任何財損)
只要法官配"各自賠償對方損失之任何費用補償"
只要她提得出來的任何證據...
ex:上班請假(她只要能證明是因為車禍請假,請多久少賺多少...都妳的)
 精神賠償到不至於
 但他如果有能力證明她因為請假或她請假期間而損失之客戶訂單...算妳的
 車損、財損、人損當然...都算妳的

當然妳也都可以反控她,問題是...妳筆錄如何登記,簽了嗎?
如果如你所言,筆錄記載"妳沒事"...和解吧,民法妳一點利基都沒有
對方就算要賠妳,妳也提不出任何賠償要求..因為"妳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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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 23:5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是說如果走民法這邊拉

但他如果太過分死咬7w精神賠償...
跟他走吧
反正你在當兵,法院只要傳票一到
妳可以跟單位請假,出庭 = 休假一天

然後她也肯定要不到什麼精神賠償
妳又沒給她施虐還什麼特別的壓力
哪來說精神損失?不是她說賠就賠的
(妳的調委會也很...是說,不知她能不能"證明",如何證明?是不是有人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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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0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應該會有兩次調解委員會

過失傷人只是起訴 沒判刑就不算有案底

"
只要法官配"各自賠償對方損失之任何費用補償"
只要她提得出來的任何證據...
ex:上班請假(她只要能證明是因為車禍請假,請多久少賺多少...都妳的)
 精神賠償到不至於
 但他如果有能力證明她因為請假或她請假期間而損失之客戶訂單...算妳的
 車損、財損、人損當然...都算妳的
"
這是法官判你敗訴 才需要負擔

精神賠償不是亂喊價的!

再說 你願意走法院他不一定願意
說不定他會自己放棄

因為沒有重大傷害 通常調解委員會就能解決
就算不行 上法院你的勝算也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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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02: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9# away4142 的文章

中肯!!!
還搞啥精神賠償???
又沒對對方做啥事情~~那裡來的精神賠償??
而且是7萬耶!!!!
根本就是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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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02: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10# lincokes 的文章

哎呀...這...好怪的邏輯!

當然對方不願意咬7w不放,當然就...最好拉
而且,想必HOPE大是不想走法院,也不願意付這精神賠償7w的嘛
那對方她要得到這7w想必是他會提告...法院才有強制執行效力囉,調委會也沒有
在調委會,只要雙方沒簽切結書沒簽名沒蓋印章,任何時候要反悔都可以,沒有強制力的
為了這7w...對方怎會想放棄勒...放棄就最好啦,不是嘛~~^^?

而且說的例子只是提醒開版主要提防對方來陰的"可能"的路徑而已
而且不見得每件案子都有對錯阿
只是妳對多她對的少,法官覺得難判就針對妳錯的部分各自負責
妳錯妳付她,她錯她付妳,最後就是看誰"賺的多"拉
互控,整個案子下來,也沒誰是真正的對錯

反正,版主可以寬心拉...這7w,除了她有很有力的證明,讓她可以得到一途外
如果是很霸道的片面索取,幾乎是沒有什麼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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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03:06: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因為不知道筆錄怎寫的...搞不好版大寫的某些筆錄反而可以讓對方退步

是說依目前...如果真的如猜測的法官覺得...
"唉呀!怎那麼機車,雙方都有錯嘛!
前車要幹嘛是不會看後視鏡注意後車喔!?
後車妳眼睛長哪阿?不會保持車距啊?還追撞前車!?
都有錯,那就來個,妳付她的任何損失,她付妳的任何損失,互相索賠嘛,搞定,結案"

如果是這樣,版大是沒有時麼甜頭的
但法官也是知道事情過程的,對於精神賠償那個鳥價錢
法官也會知道,對方是想靠這個騙吃騙喝,會給予適當制止
只是基本互相索賠部分...因為版主沒事,所以也"不能"對對方提出任何舉證索賠
(總不能因為從對方那得到的少,就推翻妳筆錄上記載的"妳沒事"吧
沒事就車也沒損失、人也沒受傷、損失
要索賠都要有收據的,不然也要醫院檢查證明
人沒事,到醫院掛號幹嗄?還看香港腳嗎?)
在這樣的情況下...只好...鼻子摸摸
她提得出來,合理,版大也可以提阿,只要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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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1:5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比我上次車禍還複雜我上次車禍.....修理費....跟醫藥費 修理費1萬5保險公司 已經準備要匯給我了. 我的醫藥費 治療還沒結速.還沒跟政府請XD


另外 為什麼是 那女生說你撞他阿 不是 她從後面撞上來嗎..??難不成你的50機車 有R檔 倒退撞他.警察怎判定的!!!!!

另外它叫你陪她精神賠償7萬 妳也可以 跟跟他 講 妳要陪我精神賠償. 因為是 那女的從後面上來的!

[ 文章最後由 fr615744 於 2010-1-14 1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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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2: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說真的到現在我真的是求助無門了......
這是以刑壓民
不論民事法官怎麼判
只要刑事過失傷害一成立>>六個月以下這是要關的
除非易科罰金算一算最多會到18萬
對方也是咬定這一點才獅子大開口
更不用說之後還有民事賠償.......
一個在當兵的家裡又沒錢怎拿的出7萬
更不用說過失傷害一成立還要被關
7萬都拿不出來了哪還有能力拿出18萬的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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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4 12:5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點就是刑事了
民事我也知道他根本連1萬都不見得拿的道

現在就連我把我的小N+小50當掉也不夠7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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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5:5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好嚴重!她說的?還是妳自己猜測?還是妳有人說妳如果不照她的說法去辦會過失傷害?
還是...有什麼隱情讓妳是理虧的那方?(妳是轉彎車沒讓直行車先行?)

因為如果甲乙雙方都是同向車,也都沒有任何一方是轉彎的話
有碰撞,妳過失傷害,她也過失傷害阿
實際上兩造雙方就有碰撞,沒有誰才是沒事真正被"傷害"的一方,都有過失都有傷害
因為可能妳的前方車(或有危急情況,ex:突然野狗跑出來,妳得急煞)造成後方車反應不及追撞妳
那妳過失傷害,對方未保持安全車距 & 過失傷害,因為她也撞妳了
雖然妳沒事,但妳可以說妳被他嚇到了

但如果妳有隱情...ex:未持有行、駕照(或過期)、或保險未繳納、
還妳危險駕駛,對方有人證還路口監視器佐證
反正他有任何讓妳不得不承認妳會敗訴的理由、證據
讓妳不得不去面對她提出的賠償金7W...如果有,妳真的得請教專業或高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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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6: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妳說的,其實沒有過失傷害那麼嚴重
也沒因此次車禍造成對方因傷害而失業,家計無法維持
或者醫院檢查報告,她因此次車禍受到永久或片面性傷害

而且,法院判決,並非有罪就一定判
如果因緊急危難(EX:我車的前方車突然變換車道,而造成我方得緊急應變,道理同野狗跑出)
造成對方傷害,通常判緩刑得同易科罰金(這又不是妳願意,妳不應變,就換成妳是追撞前車的那方了,那她撞妳,那是對方的問題,因為車距是後方車要維持的)
但版主似乎有不得不承認的原因讓版主妳煩惱,如果只是對方虎妳,那不要被他虎了

當初我也被對方咬一大口,然後就什麼都傻了
後來是有人說"哇賽!依她這樣說,台灣又是世界汽機車密度算高的國家,車禍率又這麼高
那台灣人不就出過車禍通通要關一關?"我才恍然大悟
然後開始針對她對我提出,以及他可能提出的各項要求,開始蒐集往例
一條一條把它定回去,他說什麼就定她什麼(因為她擺明了也要來坑我$,有各種理由
我的對方也是高手,跟高手過招一次,作用很大)

可以去找找以往法院判妳類似的案件
有沒有人脫險的,去找找,律師事務所或者...反正如果有機會,花的$肯定比7W少

[ 文章最後由 away4142 於 2010-1-14 22: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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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19:55:53 | 显示全部楼层
依照樓主發文.回文的說法..這只是單純的擦撞車禍...

就算各鄉鎮市區公所調解不成...

還有各縣市及省車輛車禍鑑定小組可鑑定肇責主因...

就算提告...最多也只是民事賠償訴訟而已...

怎麼看也扯不上刑事過失傷害訴訟吧....

除非車禍事由不似樓主說的單純的擦撞...

個人猜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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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4 21:4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對啊!而且版主...18W,很嚴重耶,判"最高"!!!
如果版主擔心判18W,那依照往例,絕對不只18W
因為法官會判妳18W,絕對是有什麼讓法官覺得不判妳重一點,妳不會醒
累犯、素行不良、法庭上態度惡劣、知錯不改...
任何讓法官覺得她有判妳18W的終極刑責的"義務"
而且,法官要判妳最高,她絕對還有辦法再多加幾條罪刑給妳(法官想讓妳知道痛,而且想痛醒妳的話...)
隨便說幾個,會讓後車無法應變的行為,那肯定是危險駕駛
點煞跟(逼)車,讓後車無法意識到妳要剎車,屬公共危險罪
隨意變換車道,讓後車措手不及,屬交通管理法,也屬公共危險
這都不是告訴乃論,屬公共危險罪的,檢察官就可以把妳起訴了,屬公訴罪
再加上現在法律更改為一罪一罰制...那肯定...絕對不只18W

個人猜測
一不是版主被對方牽著鼻子走,對方告訴版主,妳不照辦,法官可以判妳18W妳知道嘛!?
然後版主去查,"阿X!真的法律明文規定 最高 可以判我18W"而心生害怕,然後屈服,配合對方
再則是真的有無法名言的...內情,是這件案子的主因,讓對方有索賠7W的精神損失的價值
(以上言論不代表本人立場,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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