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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原本有一台FZR,騎久了覺得累了,想換速客達騎,就在網路上拍賣........
後來有人連絡看車,車看了還跟我殺價,最後30000就賣給他了,
在我騎的時候,車車並沒有惡劣的毛病,性能還算不差........
把他賣了之後,今天他卻打來,說他才騎11天,車就壞了,掛在路邊........
要我負責任,說應該一起解決,還說我不懂法律!
我想知道一下..............
有關中華民國正確的法律規範,
當車子賣他,也試過車,一點就發,能騎能走,
而賣他之後,過11天車就壞了,沒辦法騎
這樣我該負什麼責任??
他有權跟我要求賠償??
我有義務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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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是覺得很納悶!!
我騎的時候,車子都還不錯,沒什麼問題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之後卻還要有這些問題!!
麻煩各位,小弟非常困擾,煩請了解法律的大大解答,謝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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