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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明又出車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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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7:04: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到了台北,去接小莉,可以有不少時間逛逛、走走吧....」

這是當時的念頭

只是

那並沒有成真

接下來這一大段

我會記述

這一次的車禍意外

怎麼開始的

我又想怎麼結束

-----------------------------------------------------------------------------------------------------------

時間大約是上午11點20分...

承上

過了那座熟悉的橋

拐了幾個彎

下意識的告訴自己下個路口車多

"減速"

出彎時便很慶幸自己做了這決定

因為它紅燈

這是一個很大的十字路口

四邊分別可以通往龍潭、大溪市區、鶯歌、石門水庫

車流量不少就算

偏偏這路口拐來拐去的方式還真不是普通的怪

要左轉不能左轉

要右轉隨便你

要直走卻又得小心對面的車要左轉



算了

走了幾百遭

也該習慣了

是到了我開始走的時候

"綠燈"

我把油門旋至半開

而因為怕對向左轉閃避不及

起步後我刻意選擇偏向右側的車道

正注意著對向有沒有汽車要左轉時

塞您婆咧!

哪來的黑色房車

「會撞」



這是我撞車前最後念頭

好個蹦蹦蹦!

就在地上滾了一圈吧

順便看見了對方開的大概是啥車

也看見了它停也不停

油門蹍落就噴走了

算了

那些都在說

先爬起來

免的待會側向來車把我壓成新的大溪名產

一次...

兩次...

「嗶」!

撐不起來就算了

哪來的無力感!

撐起上半身又軟手

頭又狠狠去撞了地面兩次

阿嗯丟好家在我戴全罩...

但是...

我忽然發現到...

「人呢?
 其他人呢?
 閃過我之後就跑了
 我是屍體嗎?
 我是已經不會動了嗎?
 是路邊被車撞死的野狗嗎?
 ...人呢?」

「我問你他X的人都去哪了啊!」
...

...

...

...

短短幾十秒

我差這麼一丁丁點

開始痛恨人類

直到一位路過的中年人把我抓起

(因為我趴在地上)

用手機叫了救護車

在那等救護車的時間裡

我不停的向他道謝

為的不是他讓我免於被後續來車輾過的危機

而是他讓我還曉得

還知道

還認為

全世界國小生都認為理所當然的事情!

這世界還是有好人!

...

...

當下我先做了一件事情

回報部隊(#1)

然後撥個電話給小莉

怕她等久了

生氣了

其實中間我已經沒有什麼時間概念

只覺得一切來的飛快

到了醫院

手機饗個不停

是因此忙死了的輔導長

是聽到消息擔心的同梯

是被人緊急告知的連長

照完X光

醫生判定沒有傷到骨頭

我被送至休息區並告知稍微休息就可以離開

原本沒有意思要通知家人

尤其是老人家

聽了一定很難過、很生氣

想短短幾十分鐘我出門前還千叮嚀萬交代

要小心

要乖

...一定會很難過...

偏偏輔導長早已聯絡通知

我能說什麼?

途中派了個營部連的上士來看看我的狀況

評估過後

我還是得收假

但是警察有要求我出院後至派出所做筆錄

所以我跟老媽約在醫院

要一起去做筆錄

等著等著

爺爺、奶奶居然出現了

當下我恨不得跑離他們的視線

別讓我看到那種眼神!

別讓我聽到那種聲音!

不是我開始的!

不是我!

我開始選擇沉默

但是維持不了多久

奶奶開始問我怎麼發生的

我只好慢慢說給他聽

直到老媽來了

我上車了

這之間

小莉的擔心

小莉的不生氣

都讓我心中那雜亂無比的怨氣安分不少

洪爸爸的心照不宣也讓我省了很多口水

做了筆錄

警察說沒法現場現地現時調閱閉路攝影機的影帶畫面

所以

我們決定我先收假

後面的交給老媽處理

就這樣

我回到東引

事後問老媽

老媽說車找到了

對方也承認了

說要約老媽和解

老媽問我價碼

當下我還沒多想什麼

只想著有一台新摩托車就好

直到

第一次和解約談過後

1.對方起出聲稱肇事車所有人是兒子,車是父親開的

2.實際到了現場出現一個奇怪的女人和一個78年次的年輕人
 奇怪的女人就是車主,宣稱當時並無同意肇事者開車
 78年次的年輕人(肇事者)無駕照

3.錄製筆錄時,從頭虎濫到尾、矛盾到底
 警察詢問車上載有幾人、誰、去哪(就像例行事一樣)
 年輕人答辯車上只有他跟他老婆
 車主卻跳出來辯駁車上有他、他老婆、他小孩
 小孩生病急著要送去醫院才沒有停下看我
 說之後繞了圈其實有回來找我卻發現沒人

4.肇事者談賠償就先問我車幾年
 
5.肇事者說沒錢希望能以5萬元和解

6.肇事者說現在沒錢下月5號會領薪水

7.和解結束
 很簡單,沒有現金,我不可能談和解,那等於我放棄自己所有權益

再事後

肇事者的母親

私下撥了電話給我媽

說了另外一套說法

也許是事實

也許不是

"當時車上只有肇事者跟車主,出門去喝酒,妻子、孩子都丟在他母親那,撞我的時候,是有喝酒的"



到這裡我就火到不行了

我來說說我火哪些事情好了

第一:他扯謊扯什麼意思的?

第二:他管我車幾年幹嘛?要不我問他車幾年,他車賣了所有錢歸我,不夠我再開阿!改裝車嘛!

第三:他沒錢跟人家約談和解,還整個很沒誠意,智障嗎?

第三:他78年次,他要告訴我他月入5萬以上?不是沒有,是很少,我也不相信他是!

第四:直到他母親都爆料了,他還是沒有親自出面說明實際情形,他擺明不把我放眼裡

第五:我回到部隊整天被人靠背,說我不想回部隊才去給人撞等等...我他媽很爽是不是?

第六:我掰咖回部隊又整天被人靠背,靠背到我跟兩個同梯翻臉,他很爽嗎?

第七:再說下去我會打電腦

不是今天我黑吃黑

不是今天我耍流氓

我之前出很多次車禍也從來沒有想要去多壓榨別人什麼

我第一次開始動腦筋

去思考

怎麼去壓榨一個對我來說該死的人

闖紅燈

肇事逃逸

酒駕

無照行駛

幹唬濫做筆錄妨礙工務

傷到我

爆了我的車、我的帽子、我的手套

光是當時魂都飛了我還是看的出個大概

車架掛了

煞車油壓系統包含拉桿都掛了

傳動外殼爆了

空氣濾清器爆了

車頭爆了

多處刮傷

他壓根沒有任何一個立場可以拿來跟我討價還價

身邊所有人都要我別手軟!

而每當我想起我試著離開馬路中央卻不停的跌不停的撞

我更是想讓這傢伙比我還痛苦

上法院

他沒有任何理由

絕對沒有

我有權利申請調查對我有利之證據

他卻連放個屁的資格都沒有

我實在很想上法院看看撞我的傢伙長什麼樣子

我媽已經用很委婉口氣跟我敘述整個流程

卻還是讓我火到不行

我第一次這麼掙扎

在好人跟壞人之間

上法院

我要牽紅牌都不是問題

他可以跟我私下和解的時候卻還拼命幹古

他搞不清楚全部的狀況

他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
...
...
..
...
...

..

已經有點失控了

總之

其實我很不想饒了他

非常不想

現在

也沒什麼意願

這一次車禍

人沒多大傷害

車子毀了

至少不是我毀了

但是在心理層面上

傷害大極了

我嚥不下這口氣

我當了21年好人

21年!

我倒是還沒嚐到幾次當好人的好處

我又何嘗不做一次壞人試試?

我是要顧慮到他的經濟狀況、他的家庭處境

還是要不管三七二十一價碼開了再說?

他錯

就錯在

它讓我體驗到這社會的灰暗面

即便早已知道見死不救是絕對性的存在

實際體驗

卻還是讓人毛骨悚然恨入牙根

我相信

我肯定!

那傢伙知道我沒死的時候一定也是萬般慶幸

我倒是很想讓他搞清楚

他遇到的是一個看過不少世面

跑過不少法庭

碰上過不少麻煩

不過是還算善良的灰色區塊社會人

我退伍之後要幹的事情可多了

這是唯一一次

我出車禍

我真心的想槓他個一筆

貪念!

好讓接下來的路順遂

這傢伙讓我充分了解到什麼叫做精神賠償!

人家被罵個王八蛋就可以告上法院拿個60萬的精神賠償費

我呢?

這事件造就的負面情緒

是我從來沒有表態過的

身邊的人

可能會嚇到了

但是



...

...
...
...


...



但是







































就只剩下但是

剩下的

2月5號的二次和解之後再說





我該怎麼作?





#1:還好我有回報,不然我們島上還有另一個出車禍的,沒回報,晚上九點多才找到人
  回島上,先被關禁閉。

发表于 2008-1-29 17: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明.七』YZF-Road To Infinty

依照你的敘述
我強烈的肯定請你上法院
這裡是台灣...當好人指會讓自己變的更慘
請不要虧待自己
對自己好準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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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7:40:11 | 显示全部楼层
驗傷

告傷害

寄存證信(這個我寄過,有效的勒)

車子開估價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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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18: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當個壞人吧...

肇事逃逸。。。
恩,該死!
你如果現在選擇輕饒他,以後想到應該會很幹!

我當初幹嘛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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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0: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明.七』YZF-Road To Infinty

你第一大敗筆就是「人沒事就好」...
如果你要他賠,最好的方法就是過失傷害,要財損的話
他不鳥你的話,也很難說,車禍也不會坐牢,都可以易科罰金...
所以你當時有受傷的話,即使是挫傷也好、瘀青也好
都要去開驗傷單,然後告他,以刑逼民...附帶民事賠償
這樣才能達到你要的效果,
所以,千萬別說,我很強壯我被撞沒事....傻瓜才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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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1:30: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向律師諮詢一下吧
如果贏面很大
就....
告死他這個小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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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1: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明.七』YZF-Road To Infinty

記得之後要來說明看你到底是跟他和解還是告他喔,我很想知道到底肇事者會怎麼樣?肇事逃逸根本就是太可

惡了嘛!還酒駕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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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2:2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明.七』YZF-Road To Infinty

建議你~告死他~玩死他~榨死他!!
在台灣是人善被人欺阿!!
依你所說的情況來看!!
你若選擇原諒他~你事後一定會後悔的~
他也不會得到教訓~只會造就他下一次開車撞人的機會!!
台灣人就是要得到教訓~才會學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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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29 23: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未起步就轉倒

可以告他過失傷害+肇事逃逸.....去開驗傷單跟機車的估價單...

如果又法院傳不到人...一年之後他就會被法院通緝(捉到先關再說)

刑事附帶民事責任...78年次...滿十八歲了吧....看他想不想留案底了....

提出的價錢應該可以提出個十萬塊以上(醫藥費+車子修理費+精神賠償)

至於酒駕...因為當時沒有測酒測..所以沒證據...除非你有辦法在跟對方通話當中

讓對方承認並且錄音下來....可以當做法院上讓法官參考之證據(基本上一開始提出的價碼可以高一點
然後讓法官去判定價錢該多少...例如提出二十萬....法官或許可能判定十五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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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2:2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次機會  他會不會學乖

以後會不會又傷害到其他的用路人甚至是車友?


若是我我就不會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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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2: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嗯~不要放過他~免得貽害人間...
教訓他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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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3: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DA凱
說的狠對贊成

小弟本身現在就有件官司告國光號司機民事賠償...在台北車站西側便道往重慶南路方向轉彎前超我看都不看又入灣太早直接中後段側車身把在路邊慢騎的我車子夾壓到人行道車子全爛...有看過的版友應該知道那輛JOG要修根本是較全車零件開始拼一台...而當時也是笨在人沒事就好就沒去驗傷這個想法

事後當然是不聞不問囉...一直堅持他沒錯都是我自己愛擠過來...他也只是照著路轉彎(交通大隊的初步鑑定結果指出他涉嫌轉彎未保持安全距離,小弟的部份是只有未帶駕行照而已....但是接著打給對方談賠償事宜還是很堅持自己是對的)

對方保險公司還說我只願意陪我三千元= =....華X的

好啦沒辦法那就去告人家阿因為車子剛好那天送修是別人的要賠人家

最近告了人家之後我也才發現

儒果沒有過失傷害的控告附帶民事賠償

純粹民事賠償人家根本不怕尤其是那種職業駕駛...這下又不知道要耗多久

第一次去法院真的感覺很差很差....唉

出車禍尤其被撞真的不要覺得人沒事就好...就算只有小小擦傷瘀青甚至挫傷都要去驗傷開驗傷單...不然現在人根本沒在怕你的如果不是有附帶過失傷害會有前科的風險下

希望大家不要遇到像我衣樣的情形...

對了想問問懂法律的版友....如果我跟對方求償說一不同年份同型號的二手車這樣合理嗎?市價約20張左右我是求償現金這樣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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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3: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明.七』YZF-Road To Infinty

首先各項單據當然留著(醫院方面的)
到車行估價損失(當然手工的錢也要估進去)

然後自行將損失乘以1.5~2.0倍
例如:車子損失四萬+醫藥費一萬......等  加起來五萬
你要求償的金額就是7.5萬到10萬(將精神損失也算進去了)
法院判的話"應該"也差不多是這樣的數字

和解失敗就上法院
告過失傷害→走刑事庭→勝訴=對方易科罰金+敗訴
要求民事賠償→民事庭→刑事贏了民事也不用判了→收錢

不給? 向法院聲請扣留1/3薪水

大致上應該是這樣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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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09:4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這麼久沒見..沒想到看到妳車禍的消息..
你人沒事就好,其他...看著辦!!!
肇事者這種處理態度極差,拿錢和解  便宜他了!!
讓他學一次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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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13: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就氣阿
我媽騎車被違規並排的車擋住結果被油罐車撞
對方都只有事發當天會虎爛...都沒來看...
現在打了幾場官司都贏...他們就是死不認錯不賠...
擺明輸了賴帳...
真該在他們身上燒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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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15: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肇逃阿...
告死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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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30 20:54:3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只車子錢要拿回來

精神傷害ˋ身體傷害ˋ帽子ˋ手套ˋ人身部品ˋ通通都要他賠

最好是可以告到他賠錢加坐牢撿肥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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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 07:2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感動阿
看到大家的回應
目前
在過失傷害的部分已經和解
和解金是10萬元
肇事逃逸的刑事...那個好像和解不了
所以在怎麼樣我還是會被法院傳喚...(又要回台灣了...狂笑...)

和解金以一期2萬分5期給我
所以我退伍之後過一個星期就可以拿回全部錢

比較疑惑的是
那接下來上法院

是要做啥ˊˋ?





烏龜阿烏龜

真的好久不見

沒辦法

上次市民大道巧遇之後沒多久就來東引島報到了

我退伍要不要陪我去找車車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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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 11: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明.七』YZF-RoadToInfinty
乎.....平安最重要...........
上法院出庭阿~~~~~~可能就跟電視上撥的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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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2 23:47:3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心軟
不手軟

心軟
手軟的人成不了大器
!!
唯讀幹掉別人
自己才會上去
唯讀合理的坑他錢
自己才會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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