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的重點想法是..........
此協會為什麼不多宣導???
為何不事先警告???
為何不公布著作權音樂名單???
為何金額如此龐大
拿客運司機開刀我覺得已經非常超過了
他如果真的拿一些在外面練舞的學生開刀
那我真的覺得這協會禽獸不如
而且滿腦子都是錢~
根本拿著作權這檔事來謀取暴利
紅單吃到6000以上就會怕了~你一飆就是七十萬!!!~
我覺得金額方面真的太超過了!!!!!~
光是這點就讓我將著作權與瘋狂大撈油水劃上等號
我再舉個例子:
我家最近半夜都會有出現賣燒肉粽的!!!~
他有喊燒肉粽~也有放燒肉粽的老歌
那他這樣不就要準備七十萬了???
附帶一提:(老舊風味的肉粽~真的好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