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楼主: cjo407

[情報] 暑期嚴抓飆仔 北市重罰2.4萬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6-28 12: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職生..有沒有駕照了阿........

埃........台灣的用車環境.....難怪法律一直沒有辦法作最好的修改............白木的太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8 13: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0# cjo407 的文章

難怪我昨天回家的時候,路口很多重機警察在待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8 13: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還蠻納悶的
那如果車友車聚
會不會也被警察當成是飆仔=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6-28 19:02:4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8 19: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高雄好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9 00: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1# m3_kevin 的文章

18歲...不是無照就是越級駕駛

條子做事都嘛一陣一陣的,等風聲過去後,一切都還是一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6-29 19: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0# cjo407 的文章

這太白目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2 09: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防超速卻闖紅燈 罰單激增

    【蕭夙眉╱台中報導】

台中縣警察局交通隊三周前在網站公布五十八處固定測速照相地點,
事後發現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行經公告點時放慢車速卻闖紅燈,以致取締闖紅燈的件數攀升。
其中以潭子鄉中山路與祥和路口、豐原市豐勢路與豐年路口、
東勢鎮東關路與和興路取締闖紅燈件數最多,
每周取締三十件以上,警方提醒過半數的測照器兼具取締闖紅燈功能,請駕駛人勿闖紅燈。


入夜後違規最多交通隊上月十一日於該隊網站
www.tcpa.gov.tw/team/traffic/04service/ser_02_list.asp
公布最新固定、移動式測照地點,
固定測照點五十八處中有三十九處兼具取締闖紅燈功能,網站均有標示。
交通隊二組組長游啟明發現,固定測照地點公布後,
測照遭取締件數雖減少,但闖紅燈件數卻明顯提升。
其中,中山路與祥和路、豐勢路與豐年路闖紅燈時段以入夜後為主
東關路與和興路是前往谷關地區的要道,不論日夜都有駕駛人闖紅燈,
每件違規案開罰一千八百元至五千四百元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53707/IssueID/20090702#TB_inline?height=640&width=640&inlineId=imgDiv&modal=true&imageUrl=http://tw.img.nextmedia.com/images/twapple/640pix/20090702/LB14/LB14_003.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 10: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至少該罰個兩百萬吧~~


罰這點小錢,改裝車子的錢都是這個的好幾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 11:0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不太清楚政府單位對「飆車」的定義是什麼?
怎麼總之只要「超速」就算是飆車?
超速=飆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 17: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9# trashsuede 的文章

兩百萬,誰拿得出來?那是逼人全家跳樓還是去搶劫?
有兩百萬就不會騎改裝機車了,早就是開汽車了。

治安的好壞不在於愈重愈好,過重了只會更亂。(亂世用重典,愈用愈亂)
合理的罰責之下,治安的好壞在於破案率。

如果每次做壞事都會被抓的話,保證治安會變好。
做壞事的前堤是:覺得自己做個一兩次不會被抓的僥倖心理。

如果被抓的機會很小,你罰一千萬壞事還是會有人幹,反而被抓到了只會做出更極端的事來。

[ 文章最後由 airforces 於 2009-7-2 17:58 編輯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2 18:5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seashell1225 於 2009-7-2 11:03 AM 發表
真不太清楚政府單位對「飆車」的定義是什麼?
怎麼總之只要「超速」就算是飆車?
超速=飆車?


難道要等他亮刀砍人才算飆車嗎 =_=
明知限速,卻故意超速,這就算飆車阿...
聚會不要超速、違規,跟警察報備,誰能拿你怎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3 20: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現在警察都嘛是愛抓不抓的...
要抓的時候我都看到警察一遇到騎超快的飆仔就像俗辣一樣當作沒看到
而我們只是紅燈直接右轉一下馬上就被攔下來
這我就搞不懂了?
警察是為了賺業績還是真的是伸張正義
想抓人也要有正當理由
以前被攔下來說是沒有待轉
但這時我馬上又看到有人紅燈直接右轉沒看到警察攔阻....
我當時一整個無言到
只聽到他說:「少年~你沒看到上面說要待轉嗎?看你乖乖的怎麼會這樣勒?你媽對你很放縱吼!』
哇哩機車勒~~~這是啥世界

[ 文章最後由 kyoko 於 2009-7-17 01:42 編輯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01: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jo407 於 2009-7-2 09:07 AM 發表
防超速卻闖紅燈 罰單激增

【蕭夙眉╱台中報導】
台中縣警察局交通隊三周前在網站公布五十八處固定測速照相地點,
事後發現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行經公告點時放慢車速卻闖紅燈,以致取締闖紅燈的件數攀升。
其中以潭子鄉 ...


有本事就要抓這種闖紅燈的,害人不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6:3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惡 飆仔亂打人 兩警所互推
這廂說案發不在轄區 那邊指監視器沒拍到

【邱植培、朱俊彥、林享明╱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對林姓兄弟上周六開車從墾丁回台中,
屏東枋寮中山路遭飆車族包抄攔下、持球棒砸傷,他們就醫後報警,
醫院所在東濱派出所認為案發在建興派出所轄區,載受害人前往建興所報案,
遭建興所以「監視器沒拍到畫面」為由不受理,被害人質疑警方吃案。

屏東縣警方表示,建興所處理有疏失,將會懲處。

有虧職守被打傷的林姓男子(二十二歲)說,上周六晚上十時許,
他開車載哥哥及他們倆的女友共四人,從墾丁開車回台中,
行經枋寮鄉中山路二段時,後方一輛貨車緊跟在後且一路開遠燈照射。


被當人球載來載去
]
被害人被打傷後雖驅車加速突圍,但車子後擋風玻璃仍被打得粉碎。陳為坐攝



約十分鐘後又出現四、五台機車,與貨車前後包夾將他們攔下後,
六名男子下車將他們的車子圍住,其中兩人手持球棒不斷叫囂:「下車!」

被害人搖下車窗問:「有什麼事?」一名男子突用球棒揮擊他的臉及右手,
他當場血流如注,哥哥叫他加速離開,但車後擋風玻璃仍遭對方砸毀。

被害人隨後前往輔英醫院就醫並報案;東濱派出所警員到院了解後,
指案發地是建興所轄區,陪被害人到建興所報案,但建興所稱案發路口監視器損壞,
「傷害、毀損是告訴乃論,沒有對象無法受理」,堅不讓林男報案。

東濱所才將被害人載回該所報案。

當天處理該案的建興派出所警員林良鎮昨表示,
被害人說要調監視器畫面,直到離開該所都沒說要作筆錄,
該所以為被害人已在東濱所報案,依單一窗口處理原則,
被害人既已由東濱所處理,應由東濱所再轉回建興所續辦。


學者:有吃案之嫌屏東縣警局督察員何長成表示,建興所確有缺失,將查明議處。

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葉毓蘭指出,建興所以「監視器未拍攝到案發經過」為由拒受理,
有吃案之嫌,民眾最好打一一○報案,可留下紀錄避免吃案。


飆仔逞兇示意圖





1.被害人駕車行經屏東枋寮一處路口時,遭四、五輛機車及一輛小貨車包圍。





2.眾人持球棒要被害人下車,被害人搖下車窗問:
「有什麼事?」即遭對方持球棒毆打,致右臉及右手受傷。


如何避免被吃案˙案發後、報案前,先行拍照或錄影蒐證,避免證據被湮滅
˙直接打110報案,留下報案紀錄,避免遭吃案
˙應向警察索取報案三聯單,並上網http://www.npa.gov.tw查詢案件是否登錄
申訴管道:
《蘋果》投訴專線:0809-012555
內政部長信箱:service@minister.moi.gov.tw
資料來源:中華警政研究學會理事葉毓蘭、《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08/art_id/31768943/page_num/2

[ 文章最後由 cjo407 於 2009-7-8 06:38 編輯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8 07: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0# cjo407 的文章

哀...只能說現在的小孩是怎樣
昨天下午去中壢也看到一個叫囂的高中生
晚上去三重看到疏洪道那裡好幾台警車
回家路上遇到2個年輕人改小燈被警察問話....
這年頭....要說是小孩子交友不慎還是父母的問題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8 07:5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6# f127357148 的文章

應該是...喜歡炫耀..比上下..有沒有小的心

又不喜歡輸別人或跟別人一樣一般平凡的感覺

挺膚淺...但也容易讓他們滿足自傲的..
成為..
消遣別人來...提升自己有贏的能力或愉悅好勝的心

爽一短暫...得不到大家正面掌聲....又何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7-13 12:33:36 | 显示全部楼层
20飆仔毆1男 網PO血衣炫耀
網友痛罵:目無法紀人渣
【郭睿誠╱台中報導】
二十多名青少年飆車族橫行台中,前晚持鐵棍等兇器將一名有精神障礙男子打得頭破血流,
還將血衣及打人過程拍照、張貼上網,
並在部落格貼文炫耀「全部人打他一個,那個人被我們打到頭狂噴血,之後我們還是繼續打……。」
警方表示已追查一名少年到案,正擴大追查在逃共犯。

網友痛罵這些飆仔「目無法紀」、「人渣!」

離譜惡行暑假是青少年犯罪高峰期,前天晚上十一時許
數十名青少年騎機車在台中縣太平市流竄,並在一江橋頭集結。

警方獲報趕抵,青少年一哄而散,有人逃到附近一間媽祖廟旁,
一名四十歲林姓精神障礙男子持木棍攻擊其中一名少年。

少年因此找來十多名飆車同夥,人手一支鐵棍、木棒等兇器,
將林男打得頭破血流,警方獲報後,青少年一哄而散。

林男則被送醫急救。

離譜的是,其中一名少年把行兇過程張貼在部落格上說:
「我們一群人三十幾台機車…結果那個萊爾富(一江橋頭超商)警察在那看到我們這群,
就跑來操我們……我們當然是跑……。」


「被我們打到狂噴血」「遇到一個瘋子,衝出來打86(指一名同伴)的車……為了幫86討回這口氣,
我隨地找木棒要去打那個瘋子……之後我們全部15~20個人每個人手上都拿傢伙,全部人打他一個,那個人被我們打到頭狂噴血……。」

「之後我們還是繼續打……小豬打的第一下,趴搭斷了…每個人每下都打他頭,
我揮了七下都重(中)頭,那個人少說被我們打了50~80幾下……之後我們就閃了,
警察車也陸續趕到……。」

版主還大剌剌將血衣、犯案過程照片貼在部落格上。

網友看到後痛斥:「人渣!」有人氣憤表示:「實在目無法紀,相關單位應嚴加取締查緝。」

《蘋果》昨天找到受害的林男(四十歲),他整個頭約三分之二被打得血跡斑斑,
多處撕裂傷口令人看了觸目驚心,他說:「這(指傷勢)不要緊啦!
他們(指飆仔)害大家半夜沒辦法睡覺,實在很可惡。」

國軍台中總醫院強調,
林男頭皮有多處撕裂傷,但無顱內出血,昨凌晨二時許,他執意出院,
所以讓他離去;但昨下午四時許,他已重返醫院治療。


目擊者嘆:飆仔橫行案發地點媽祖廟外地面仍留有血跡,旁邊有輛轎車的擋風玻璃被打破,
還留有一塊被害人的頭皮、毛髮。一名目擊婦人描述說,
當時這群飆仔在附近橫行,林姓男子拿棍子出來趕人、打機車,
後來湧來一、二十輛機車,林男被打得頭破血流。
轄區太平分局宏龍派出所所長張啟明指出,警方獲報趕到現場,
青少年已一哄而散,因林男精神狀況不穩定,無法指認嫌犯,
警方近日將逐一清查現場青少年,依重傷害或殺人未遂罪嫌法辦。

開業心理醫師王志中說:
「青少年血氣方剛,正值尋找同儕認同的年齡,
有人沒有自信心、自卑,往往就利用這種方式逞兇鬥狠,甚至公布上網。」


飆仔逞兇過程



中縣太平市一群飆仔因遭警方追緝躲進一間媽祖廟旁,引發林姓男子不滿,持木棍攻擊其中一名少年。

少年被攻擊後不爽,又找來20多名飆車同夥,人手一支兇器,將林男痛毆成傷。

事後飆仔不但在部落格詳述打人暴行過程,還放上血衣照片炫耀。翻攝自網路


遇飆仔自保之道.遇飆仔行經勿刻意挑釁,應盡速停靠路邊
.遭挑釁應選擇迴避,勿與對方正面衝突
.勿尾隨飆車族或沿路看熱鬧,迅速安靜離開
.遇飆仔追逐,尋求附近商家協助,並報警
.若安全許可,在遠處拍照蒐證,供警方偵辦
資料來源:台中市刑大副大隊長賴順來、《蘋果》資料室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IssueID/20090713/art_id/31781005/page_num/2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81005/IssueID/20090713

飆完就跑警嘆取締困難
飆車防制
假期間青少年沒課業壓力,加上家長忙於工作,
經常出現吸毒、飆車等偏差行為。

警方為有效預防青少年犯罪,今年暑假規劃為期兩個月的「青春專案」,
加強臨檢PUB、KTV、網咖及電子遊藝場,飆車防治、少年抽菸問題也是執勤重點。

對於飆車族行徑囂張、危害民眾生命安全,台中縣交通隊組長張國政說,
飆車族取締困難在於飆車族機動性高、速度快,他們飆車、甩尾劃線,
通常幾秒至一分鐘內,甩完就跑,蒐證困難。


取締件數減少兩成張國政說,警方為遏止青少年以飆車聚眾犯罪,用「口袋戰術」攔查飆車族,
但若有情報得知飆車族橫行,他們會派兩、三名便衣騎車混入,
蒐證他們闖紅燈、甩尾等違規行為,再依車牌號碼傳喚到案;
暑假截至目前,取締飆車四十件,較去年同期七十件,減少近兩成。

中縣目前還沒有帶頭的飆車族被依治平專案流氓移送。

至於台中市,警方執行青春專案已將近兩周,目前以勸導青少年深夜逗網咖等案件最多,
共取締兩百三十二件最多、飆車案則有一件;
取締未成年抽菸業務是近年新增業務,成效仍有待評估。

台中市警方表示,暑假期間執行青春專案,
可有效掌握特殊青少年個案行蹤,目前警方也據此建檔,配合志工輔導,
期待能將這些走上歧途的青少年導正回正途,能重回生活常軌。
記者王煌忠、洪紹欽


青春專案小檔案時間
.2009/07/01~08/31....
重點
.臨檢PUB、KTV、MTV、網咖店或電子遊藝場,檢肅毒品犯罪
.兒少性交易犯罪,加強網路巡邏
.防制危險駕車(飆車)
.協尋行蹤不明兒少暨中輟學生
.查察店家販售菸、酒予未滿18歲青少年
初步成果
.中市:青少年深夜逗留案232件 飆車案1件
.中縣:飆車案40件 (去年同期為70件)
資料來源:台中縣市警察局少年隊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781016/IssueID/200907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3 12:4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kyoko 於 2009-7-3 20:23 發表
唉.....現在警察都嘛是愛抓不抓的...
要抓的時候我都看到警察一遇到騎超快的飆仔就像俗辣一樣當作沒看到
而我們只是紅燈直接左轉一下馬上就被攔下來
這我就搞不懂了?
警察是為了賺業績還是真的是伸張正義:tk_ ...


紅燈左轉就不是違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7-13 23: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請不要拿別人的違規來幫自己正當化..........
偷一顆螺絲跟偷幾千萬幾億幾兆
都一樣是偷竊......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5-4 19:44 , Processed in 0.073992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