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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 [轉貼]媒體? 霉體? ....台北淪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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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4: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轉貼]媒體? 霉體? ....台北淪亡記

網路轉貼
http://www.ourxanadu.net/?p=49

有誰在乎事實的真相?

今年一月四日、五日,原本在台北慈濟醫院任職的黃姓急診醫師因為和病患發生爭執、扭打,「徒手推打病患,造成對方的手腕挫傷,以及楊姓病患的上 衣破損,致不堪使用的程度」,涉及「傷害、公然侮辱」,經法院一審判決「與莽夫無異」拘役四十天,可易科罰金。一時間媒體群起轟之,蘋果日報還製作「動新聞」模擬現場。早在去年七月,黃醫師就因為這事件離開慈濟醫院。
悄悄地,在六月十五日,二審法院做出判決,黃醫師無罪。媒體默不吭聲,一點反應也沒有。現在到Google搜尋黃醫師名字,看到的還是一審判決時的新聞。蘋果日報的動新聞也還在,嘲諷地繼續播放編造出的劇情。新聞標題裡,和他名字連結在一起的是「抓狂」、「沒醫德」。

為 什麼二審法官判決無罪?有什麼新事證嗎?沒有。二審法官的證據是早就存在的監視器錄影帶。二審法官很仔細地,一分一秒地,一格一格地審視。法官發現,黃醫 師已經跟病人細心看診、說明20分鐘,才情緒失控地說了一聲「幹」,引起病人不悅抓醫師領口,造成後續事端。法官認為,如果是台語三字經、五字經,就涉及 公然侮辱。但只罵一聲「幹」,可能是純粹發洩情緒。

法官查證:「被告於該院急診室任職一年餘,會提早上班,如因病患狀況不穩 定,會延後下班,並會追蹤病人的狀況主動通知之工作態度,可認被告為一工作認真嚴謹之醫師。而本案被告依告訴人當日業經腸胃科門診為胃鏡及超音波之檢查, 嗣再經其診視,亦同認係胃疾非為急症,則依前開錄影內容所示,被告至少耗費廿分鐘以上對告訴人及嗣亦入診室之友人OOO為其判斷解說,不可謂無耐心或輕忽 看診。」

結果,這一位法官調查下的好醫師,因為龐大工作壓力下的一時情緒失控,離開醫學中心的一級戰場。一月中旬,黃醫師曾到「醫聲論壇」說:

「以前在台大當一個月的住院醫師,一個下肢逐漸無力大小便失禁的病患 ,癌症轉移,原因不明,足足躺了兩個星期還是沒有床」,解釋他對於輕症卻佔用醫療資源的病人為何情緒失控。

在那些日子,他情緒難平復:

「我大學就念慈濟,算算在慈濟體系待了近13年,但因為他,我被轟出慈濟,這半年我一直鑽牛角尖,因為我不懂,我早知世上沒有正義,但沒想到卻荒謬至斯。」

就如二審法官所查證,他的急診醫師生活是:

「不 騙各位,我的確平均13小時上班內只吃飯一分鐘,病人weakness,找不到傳送,我就推床,其他幫忙拔點滴辦MBD換藥挖大便這些事我都做」「醫院是 8-8班,就是8AM-8PM/8PM-8AM,我都上7-9,7AM-9PM,7PM-9AM,我接的病人我等報告給動向,這樣就不必丟給下一班,但這 都沒加班費的」

結果是什麼?「努力做好,卻被流言蜚語螫傷,我真的累了…..」他現在還在急診工作,但工作量、遇到的病患嚴重程度比之前在慈濟輕了許多。他這一輩子,或許少救了數以百計的人,但後半生生活應該是更悠哉更愉快了。

有誰在乎事實真相嗎?黃醫師在論壇上說:「警察看慢速定格影片,他很訝異我會打輸,律師亦同。」但,所有寫到他談到他的人,沒有人認真地去找影片仔細看完, 還好還有二審法官這麼做。現在,審判確定,有誰在乎事實真相嗎?新聞網站依舊掛著Google第一頁查得到的新聞,蘋果日報也沒想到要把動新聞拿下來。用 相同版面做回復名譽的平衡報導?唉,台灣的小市民,不太可能有這種尊榮待遇吧。

我們逼走了一位好醫師。我們犧牲了在他的熱忱底下原本可以 救活的生命。我們在大街辱罵他,但連一聲道歉也沒有。急診與重症醫師動輒被打、被辱罵、被要求千萬賠償、動不動成為報紙頭條,有經驗的醫師會想離開第一線 去開業、當自費醫美醫師,也是人之常情。當更多資淺醫師與其他科醫師不得不長期支援急診時,又有誰能得到好處?

真相持續淹沒,我們繼續追逐每天快速轉換的煽動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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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8: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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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說:黃柏銘是認真嚴謹的醫師,而且沒有打病人


上星期四,我依據二審法官判黃柏銘醫師無罪的判決書,發表「有誰在乎事實的真相 」,意外引爆網路分享,前兩天就帶來25000人閱讀。但黃醫師的冤屈平反了嗎?還沒。上Google用「黃柏銘」查詢,第一頁出現的標題依舊是「譙病人 再動粗」、「醫師抓狂怒毆病患」、「醫師打罵病人」。一旦病人上網查詢,還是會對黃醫師帶著異樣眼光。等哪天黃醫師小孩長大會上網了,難道我們還要讓小孩 問他:「把拔,網路上說你是沒醫德的醫師?」
只有蘋果日報做出回應,拿掉「動新聞」,並在原先一審有罪的新聞 底下補充二審結果,值得按一個「讚」。不過,蘋果日報的即時報導「慈濟醫罵幹打病患無罪網友讚『法官英明』 」,也還是犯了錯誤:判決書裡,法官查明,黃醫師沒有打病人。

二 審法官有掌握什麼新證據嗎?沒有。法官只是認真地一格一格、一秒一秒地分析監視器畫面,加上證人證詞,法官認為,平時「認真嚴謹」,為了病人會自動延長上 班時間的黃醫師,在長期疲憊的工作壓力下,已經對某輕症病人看診、解釋二十分鐘,病人仍不接受醫療專業解釋,導致黃醫師情緒失控罵一聲「幹」。病人因此抓 住他的衣領,用力將黃醫師拉高至身體前傾,黃醫師伸出右手去抓病人拉住他衣領的左手。法官總結說:

「自二人開始因互相拉對方衣領,及警衛 馮OO介入架隔、護士鍾OO勸止無效,錄影畫面上形成多人擠成一團,至遭強力分開之二人肢體衝突時間,計僅十秒,且二人均僅係拉住對方領口互為拉扯,均無 暇騰手為毆打動作,此由監視錄影畫面亦僅見二人拉扯而未有出手揮打動作可証。則檢察官起訴被告有徒手毆打告訴人致其左手手腕受傷之傷害犯行,與事証不符, 自無足採。」

沒有「怒毆」,沒有「打罵」。證據明確,黃醫師只需為他失控的那聲「幹」道歉即可。之後病人受激而抓黃醫師衣領,黃醫師「正當防衛」(法官用語)去抓病人左手,都是正常反應。

原本還待在慈濟醫院時,黃醫師的生活是:

「我 平均13小時上班內只吃飯一分鐘,病人身體虛弱我幫忙推床,其他拔點滴辦出院換藥挖大便這些事我都做」「醫院是8-8班,就是8AM-8PM/8PM- 8AM,我都上7-9,7AM-9PM,7PM-9AM,我接的病人我等報告給動向,這樣就不必丟給下一班,但這都沒加班費的」法官調查,確認他的負責盡 職,但因為一時沉不住氣被渲染,他被迫離開忙碌的慈濟醫院,離開急診的一線戰場。黃醫師覺得:「努力做好,卻被流言蜚語螫傷,我真的累了…..」

現在,法官還黃醫師清白,在判決書肯定他對病人的付出,可是三大報網站還留著先前的報導,沒有如蘋果日報般加註更正。有些轉貼網路新聞的個人網站、部落格,不易聯絡,也無法用「新聞倫理」要求撤文。黃醫師這輩子都要一直擔心別人的眼光嗎?

不, 當然不是,我們每個人都可以出點力氣,幫黃醫師平反。我花3小時寫這篇文章,修修改改又12小時。現在,貼上我的部落格,24小時內,用「黃柏銘」搜尋, 在Google上就會出現這行標題。如果你願意轉貼這篇文章到你的網站、部落格,幾天內,搜尋引擎上又會多出一行標題。 如果你沒有網站或部落格,請將這篇文章在臉書、噗浪、推特、G+或其他管道分享、散播出去,也許你的網友裡會有人願意轉貼這篇文章。

只要有一群網友願意這麼做,不用多久,在網路上輸入「黃柏銘」三個字,就會出現一整排標題轉述二審宣判結果,即使新聞網站沒有更正、轉貼的網站沒有撤文,搜尋的人還是看得到事實的真相。當黃醫師的病人、小孩查詢到沒有更正的過時新聞時,今天這篇文章,就會在他們眼前浮現。

註一:

我不認識黃醫師, 只是覺得,多寫這兩篇文章,我還可以。建議你也看一下「有誰在乎事實的真相 」。

註二:

引述法官的翔實記錄如下

依 現場錄影畫面顯示:五分十一秒,護士鍾OO靠近兩造,並轉頭朝看向二人方向;五分十二秒,告訴人起立,鍾OO適行至告訴人身後,左下角著制服警衛馮OO入 境;五分十三、十四秒鍾OO趨前,舉起左手,自告訴人及彭OO間穿過,介入被告與告訴人間,馮OO跟隨其後;五分十五、十六秒告訴人右手伸向被告胸前,被 告右手仍垂放,無動作;五分十七~廿秒,告訴人面向鍾OO及馮OO方向;五分廿一秒,告訴人左手抓被告領口,被告右手方舉起 ,然尚未與告訴人接觸,馮OO二手架隔二人,廿二秒馮OO身體介入二人間,被告以右手抓住告訴人拉其衣領之左手;五分廿五~廿六秒,被告醫袍領遭拉高,上 半身向告訴人向呈斜立;五分廿七、廿八秒,被告均是上半身前傾,與告訴人往後方拉擠等情。核與証人鍾OO、馮OO結証係告訴人先出手拉被告衣領一情相符, 自堪採信。

又依錄影畫面顯示於五分廿五秒~卅五秒,自二人開始因互相拉對方衣領,及警衛馮OO介入架隔、護士鍾OO勸止無效,錄影畫面上 形成多人擠成一團,至遭強力分開之二人肢體衝突時間,計僅十秒,且二人均僅係拉住對方領口互為拉扯,均無暇騰手為毆打動作,此由監視錄影畫面亦僅見二人拉 扯而未有出手揮打動作可証。則檢察官起訴被告有徒手毆打告訴人致其左手手腕受傷之傷害犯行,與事証不符,自無足採。

惟被告係於遭告訴人左 手拉其衣領,此可由前開監視錄影畫面見被告之醫袍領旋遭拉高,且上半身斜立,雙腳仍留於原地,致重心在後,顯係遭告訴人向其方向拉扯向前而傾斜,非被告向 告訴人處推擠前進,是告訴人既先行出手拉被告領口,被告方舉右手抓住告訴人之左手,此乃一般人為阻擋或減緩遭拉扯力道之正常直覺反應,為排除告訴人現時不 法之拉扯行為。又該抓握對方拉其衣領之手腕之動作,係瞬間突發狀況,未超越必要之程度,被告辯稱不確定是否其抓手造成之傷情,如若為其抓傷,亦屬正當防衛 等語,即非無可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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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4:58: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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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5: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a588967775 於 2012-7-8 15:18 編輯

當然第一句不免俗的要來這段

歡迎來到鬼島!


我覺得...台灣真的是個霉體治國的地方
台灣霉體可以指導辦案、要求犯人下跪、隨意報導造成他人名譽損傷
台灣霉體可以左右一家公司的興衰、可以影響股市行情、還可以輕鬆的造成人民恐慌...

而且都不用負責!


可是其實錯不在霉體,霉體充其量就是一個很爛的情報傳遞工具
錯就錯在被霉體洗腦操控的台灣愚民,霉體要是說Orz指的是五體投地,那它就不代表挫敗失意的ㄧ種情態動作
霉體說Vespa300是掛假牌,不認識重機的台灣愚民就說那是掛假牌
霉體要是說阿扁其實沒有貪污,相信我,很多人就會跟著說:阿扁是無辜的,他沒有貪污
到現在,還是有很多人大聲評論時事,而你去問他"為什麼你這麼想?"

很多人只會說:因為新聞(報紙)都這樣報(寫)啊
放棄自主思考的人絕不在少數
老實說,這是大家的責任,不是霉體的責任...
開玩笑,霉體可是大名鼎鼎的"第四權"耶...你怎麼可以懷疑它呢





歡迎來到台灣,歡迎來到鬼島,歡迎來到霉體新樂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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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5: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開放CALL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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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主持人你好 你好你好 各 各 位 位來賓大 家好 家好 家好  发表于 2012-7-9 13:50
煮遲人你好...  发表于 2012-7-8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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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5:2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妳怎麼對待人家

人家就怎麼對待妳

個人作業個人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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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7-8 15: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們的媒體抹殺了一位      好醫生     在這樣下去     以後好的醫生少了    吃虧的到底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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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6: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cccsamuel 於 2012-7-8 16:31 編輯

何謂新聞,就是當下反應真實,重點在於"公眾利益"
當時一審結果有罪,是事實,為何媒體不能報導?
你所看到的網路新聞,上面都有日期,為何現在拿來批評?
二審結果出爐無罪,讓人十分欣慰
但沒有報導,媒體就是霉體,您的論點何在?
那您的文章留言,又是代表誰?
第五權?第六權?
重點在於,當時為何會有這個事件發生,起因為何?
是不是那個"幹"字出口,才有後續呢?
個人醫師的辛苦,無關公眾利益,是個人選擇,是否扼殺好醫師,你我都無法舉證
但病患看病,無端被嗆聲,任何人都可能碰到,這就值得公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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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6:35:25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罪當然可以報導
可是當媒體成為一個群審的工具的時候,它的本意就錯了
因為該則報導造成該位醫生要離開他原有的崗位
可是當醫生獲得法律的平反,請問一下媒體有把該還給醫生的名譽跟尊嚴還給他嗎?
有些東西,被損傷了是無法自己賺回來的
我今天的幹點是媒體對於新聞事件是無責任心的
近期的"菜鳥騎士"、"掛假牌"
當事實被揭露的時候,請問一下那些不良媒體做了什麼回應?

至於那個"幹"字
老實講吧,醫師也是人,老師也是人,警察軍人公務員都是人
各有立場各有苦衷,都是公務員,也都是服務業!
哪個做服務業的沒有心中暗暗叫幹過?
如果你把一個人連發洩的權利都剝奪,只因為你認為他是服務別人的人,所以他沒有權力
那我只能說你的心態很讓人心寒,你也進到了社會的剝削壓榨循環之中
做為生產者被剝削壓榨=>心中叫苦=>成為消費者=>壓榨另一個跟你一樣的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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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有人走進 超商就要店員把客人當神一樣 許多無理要求 都出現了  发表于 2012-7-8 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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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6:42:47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系幾年下來...研讀判例雖稱不上多...但也稍有一定數量...
其中也不乏有荒腔走板之判決...外力介入之判決...

有些司法考試,讓許多法律系高材生趨之若鶩,
驚人的應考毅力,令人折服,但少數長期醉心法界訊息..
卻忘了法律是解開社會應用題的公式與工具...
少了社會的經驗,在判決上則難免有光怪陸離之情事發生...

有些時候則是經過某些有力團體、人士的斡旋,
法律有種轉著彎跑的感覺~~如空軍江某一案

有些則是有權有勢的團體或個人,透過法律專業人員的指導...
進行冗長的訴訟程序以逼和對肇...如部分交通安全訴訟..

而隨媒體的高傳達特性發展後..
各家媒體要求不外乎快速、聳動的報導...
事實的真相為何,則未必重要...
標題總是要灑狗血、夠血腥、夠看頭...夠牛逼...
內文的部分則因記者本身也並不可能為各行各業之專有人才..
於截長補短之際也將發生順序錯位、甚至解釋錯誤的狀況...
但~往往卻沒有把關...

台灣司法與媒體有時候相輔相成...
對於某些事件的判決對當事人已然造成嚴重的創傷...
而媒體的報導更對當事人造成二度甚至永遠的傷害...

新聞人有新聞人的自由..
但是相對的我認為合理範圍之外還是得對錯誤的言行付出代價...
包含媒體公司也是..

如此才會有人真正去重視報導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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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你的文 我點了浮誇來聽~  发表于 2012-7-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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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0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cccsamuel 於 2012-7-8 18:15 編輯

當時一審判決,報導的理由,就在於有"公眾利益"
當下已經做出平衡,會有這篇報導,是醫師自己傷害自己
後續無罪判決,相當令人開心,但不代表舊新聞,必須用新新聞蓋過
因為所謂新聞,在當下那個時空,是真實發生的

媒體群審?
判決書幾乎原文照登了,何來群審?
我只看見,這棟樓,正在對媒體群審
連沒接觸這則新聞的媒體工作者,也被審進去

灑狗血、夠血腥、夠看頭...夠牛逼...
學過法律系的,應該知道,這些話,必須舉證

還有司法不公?
到底誰司法不公?還是只要有罪就是不公,無罪就是公平?
無罪下,"幹"字到底有沒有公然侮辱罪
如果"幹"字可以出來,那我這篇留言,也能幹幹叫嗎?


不要忘了,只要醫師人格有任何爭議處
各縣市醫審會,就已經會召開會做出懲處
何況是一審判刑確定
再者,傷害醫師的,到底是誰?
是無端被罵的患者?
依照法官判決報導的記者?
還是強迫媒體一定要報導的網友?
兩級傳播下
這位醫師,是否會感謝,這棟樓
又把他的事情,拿出來一遍
那這棟樓的主人,經過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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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後由 skblmohe 於 2012-7-8 19:16 編輯

回復 cccsamuel 的帖子

請正視台灣媒體無爆點就沒版面的的習慣
或許這是全世界媒體的通病
但台灣偏頗報導已是常態了

我覺得這不是公審媒體的問題
只是點出媒體喜歡報壞不報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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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媒體沒有強迫讀者觀眾一定要看
但這棟樓,強迫媒體一定要按照
這棟樓主人所說的報導
如果醫師本人要求,相當合理
這棟樓主人,那就有評論空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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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2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該說 有些回文就像是來消毒的嗎  ?
為了那些所謂的新聞媒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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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都想領政府補助,可是沒有人想要納稅,這就是權力義務...  发表于 2012-7-8 19:01
我想他可能是媒體從業人員..應該不會有媒體特別來我們這消毒..論壇屬性迥異阿~~  发表于 2012-7-8 18:59
相較於他的投入程度 我們只不過是來泡茶  发表于 2012-7-8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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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3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媒體的問題是有關政府的公權力,其實政府可以把這家媒體擋在外,不讓它進來。但當有人喊著別進來。
就又有其他人喊著:「人民有知的權利」
那到底該怎麼做才是balance呢?曾經有人說人的心本來就是偏頗的,試問誰的心是在中心線?
這兩天新聞那麼多,怎麼才是社會公平正義?是誰訂下這規則的呢?怎麼才算是公平?
屁孩大大:收起你的正義感吧。收起你的熱血吧。
當初我也很正義我也很熱血。換來的只有兩個字「白痴」
有誰感謝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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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40: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cccsamuel 的帖子

我所謂群審,即是在報導中添入過分多的情感成分,意圖以文字引導社會輿論
我一直都在參加刊物編輯的活動,所有的主編者都會一再向我們這些寫稿的人強調

所謂的報導文學,是要在感性的筆調下把事情寫的公正、公平且客觀。


可是先生(或小姐)我不知道你到底多常看新聞看報紙
我絕對為那些有良心有守節的新聞人鼓掌讚聲,我不是那麼獨斷的人
可是很抱歉,這種有良心的新聞人太少了
多少撰寫新聞稿的新聞從業人員在筆尖上未審先判?
只要看起來有罪,在他們眼中就是仇敵,就是社會應該誅殺的對象

至於
還有司法不公?
到底誰司法不公?還是只要有罪就是不公,無罪就是公平?
無罪下,"幹"字到底有沒有公然侮辱罪
如果"幹"字可以出來,那我這篇留言,也能幹幹叫嗎?

1.你也看到了,幹字被認定是非有指定對象的個人性發言
而這件事情的公不公義的點在於"一個真正的好醫生被如此對待"
就像一個守法的貨車司機被自殺騎士給撞了,司機會被判有罪
可是這件事情公義嗎?
所謂的公義不是指法律認定上的正義,他是一種社會性的人性情感
2.照你這樣講,我走在路上踩到狗屎,我說了聲"靠北咧"
我也要被帶上法庭,被路人指控公然侮辱嗎?
還是說,其實我會被我踩到的那坨屎控告公然侮辱?

先生(或小姐),你是不是沒去逛過重論幹板...?


還有
不要忘了,只要醫師人格有任何爭議處
各縣市醫審會,就已經會召開會做出懲處
何況是一審判刑確定
再者,傷害醫師的,到底是誰?
是無端被罵的患者?
依照法官判決報導的記者?
還是強迫媒體一定要報導的網友?
兩級傳播下
這位醫師,是否會感謝,這棟樓
又把他的事情,拿出來一遍
那這棟樓的主人,經過同意嗎?

該有的公評是不會少的
這種事情你就操心的太多了
至於傷害醫師的是誰...我只能說是不曾嘗試了解原委而指指點點該位醫生的人
還有沒有人強迫記者一定要報導
他們是應該為他們所造成的傷害做出反思與補償,這是他們的責任及義務
可是很遺憾的是台灣的記者只有娛樂版的辛辣度跟社會版的誇張度上進步飛快
至於醫生會不會感謝這棟樓?
他不一定會感謝,可是如果當初寫這篇報導的人願意再寫一篇來為他平反
他應該會舒坦一些,畢竟無辜的人,受到支持應該沒有受傷的理由
而同不同意!
好問題,你要討論同性法案也不會去問問同志們"嘿,我們要討論你們,可以嗎?"


你提出好幾個很無聊而且沒有建設性的問題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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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覺得新聞媒體只盡了權力,卻沒盡了義務  发表于 2012-7-8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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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cccsamuel 發表於 2012-7-8 18:02
當時一審判決,報導的理由,就在於有"公眾利益"
當下已經做出平衡,會有這篇報導,是醫師自己傷害自己
後續 ...

看來這篇文根本是衝著我來的....

確實判決本身有其時空背景存在,
但我也並沒說,必須要讓新的新聞去掩蓋舊的新聞...
有嗎??

樓主所指撐的時間點,
應該是新聞媒體一開始爭相報導,
但是後續乏人問津,對於後續網路或各管道所可查詢的內容..
卻都是對於當事者不利的新聞...
我絕對認同新聞有其時空背景...
但我也絕對相信如此報前不顧後的方式...有損公平正義...

媒體群審,我好像也沒提到這個...
如果這樣你也要認為媒體被審..那就這樣吧...

如果今天我專指一個媒體公司標題灑狗血..夠血腥..夠看頭..夠牛逼...
或許我需負舉證之責...
如今這是我個人的看法與認同...無損及特定對象...
我有點不懂要舉證舉什麼??舉給你看嗎???
這是你信不信的問題...
你可以不相信..但你沒資格要求我舉證...

司法公不公...?
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民主社會也是需要接受各種的發聲..
有罪不一定是公平正義...無罪亦然..
我上文舉江某一案...
請問,當時的有罪,符合公平正義?
又請問,現在人被槍決後其他涉案者調查也沒什麼結果..符合公平正義?
我認為沒有..你呢??

"幹"字有沒有公然侮辱罪...
至少該案法官依據當時狀況、現場事證等判斷為情緒性用語...
你當然有權利在這用這字對著特定或不特定的人說...
等有人控告你的時候,在看當時承審法官與陪審法官如何認定..
你絕對有權利賭這一把...
但你與那位醫生的實際情況可能會有所落差唷

醫審會評議是否懲處...
這東西與司法或媒體..坦白說關連性有,但是有限...
也與討論主題沒多大關係...

我從沒說過醫生做得好..做的對...

不論如何,醫生本就被賦予更高的檢視標準..
又或者說,在當下的情形也不應做出如此情緒化的反應...

但,病患如果不相信醫生的專業解釋,
如果50%都來爐個20分,最後總有一個會引爆這件事情..
最後再來怪醫生,相信這也並不客觀...

最後...我認為你根本搞不清楚這篇文的幹點...

至於樓主拿這篇文出來...

當事者同不同意那是當事者與樓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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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46: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復 cccsamuel 的帖子

媒體沒有強迫讀者觀眾一定要看  但他決大部份的事都是為了吸引讀者買單
那篇網路文章並無強迫媒體跟進呀
只是想用轉貼的方式讓二審結果讓那些尋找該醫生資料的人可以看的到嘍

況且 你能要求當事人出來自清嗎?
自清又會得到另一派人的風言風語吧
俗話說 謠言止於智者 但人云且云的人還是佔大多數的

在台灣的醫療人員是十分辛苦的
受到的尊重實在是有限
明明做的是救人活命的工作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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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cccsamuel 發表於 2012-7-8 18:17
媒體沒有強迫讀者觀眾一定要看
但這棟樓,強迫媒體一定要按照
這棟樓主人所說的報導

強迫這個詞看來言重了...

當然媒體沒有強迫讀者觀眾要看...
而這棟樓說穿了也只是表達對於現況的看法與不滿...
何來強迫媒體一定要照做的說法?

這棟樓主人po出報導說出自己的看法...
確實內容有相當評論空間,不然也不會跟你喇了這麼長一串..
但是做法上..也沒啥大問題ˇ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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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這樣會不會太忙,冏...  发表于 2012-7-8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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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8 18: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fans 發表於 2012-7-8 18:35
媒體的問題是有關政府的公權力,其實政府可以把這家媒體擋在外,不讓它進來。但當有人喊著別進來。
就又有 ...

關於這點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 ... _count=1&ref=nf
我一直覺得台灣的新聞記者很有問題
尤其是娛樂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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