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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騎車撞到失控的車是倒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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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03: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SVR

看仔細點~正副駕駛座根本完全沒受損~而車尾則盡到應盡的責任潰縮吸收衝力~

如果車身不潰縮保持完整~裡面的駕駛反而會撞成稀巴爛.....

依照這種車身損害~有綁安全帶的情況下要死人比登天還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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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03: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拿鐵咖啡

小車軸距短又非常輕~在高速的情況下反而會異常靈敏~一緊張用力扯方向盤就可以開始打陀螺了....

沒辦法叫任何人實地嘗試....就玩玩擬真度最高的GT4就會清楚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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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07: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那助理一直不清醒

真相就難出來


該承擔的罪..就別逃避

不然大家
還是替瑋倫..
喊為什麼...

希望那助理有點肩膀吧
別拖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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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07:34: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對於許小姐的過世~確實讓人感到傷心~只是回到現實面來討論的話~~
從車子的照片來看~~車子的主要結構確實沒有受到太大的變形~也就是說.車子照道理來說~~坐在裡面的乘客是不會有太大的傷害~如果有用安全帶的話~
在加上..從後面撞擊過來~後面雖然變形的很嚴重~但是也只有後面~因為車子的前後本來就是會潰縮的~現在的車子的設計就是這樣在保護乘客的~但是主要乘座區~卻是用不會潰縮的設計~~這樣才能保護到乘客~照片上的車子~~乘客區..可以說幾乎沒有變形~~所以我覺得..應該是沒有用安全帶~~另外..從後面撞擊本來前面的Air bag本來就未必會有動作了~~還有一個問題~~如果她有用安全帶的話~~就算Air bag爆出來了~~她的臉上應該還是會有傷痕~~但是如果她沒有用安全帶的話~~我相信他的臉已經是完全毀容了~~因為Air bag真的很危險.......而且因為Mini目前是under BMW集團下~我自己本身親身撞掉過一台BMW~~從側面撞擊~~前面的Air bag也沒有爆出來阿~~不過側面的就有~~我相信BMW的設計應該是撞擊那邊就爆那一邊的air bag...如果不是這樣設計的話.當時我應該也死了..就沒有機會還在這裡跟大家討論了~~不過當時我有用安全帶~我說我可能會死的原因是~~我的眼鏡飛出去了~~如果Air bag爆出來的話..眼鏡會往我的頭部任何一個位置插進去~~
但是我想現在這些不是重點...因為台灣的法律.還有新聞幾乎根本就是亂七八糟的..不是亂判就是亂報~~到時候在看吧~~台灣的法律..一點都不公平...國外的法律是法理情~~台灣的法律卻是反過來~~情理法~~
個人意見~~所以可能不是很客觀..只是大家討論一下..願大家不介意....than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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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13:5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ZV996

情理法 阿   阿..........真是阿...... 說真的再加上白木記者 看來那個司機要先有跑路的打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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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16: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大家...

套悶鍋的名言...

台灣新聞那麼多...
怎麼報?

亂報麻~~

有些新聞還是聽一聽就好...

靜待事故鑑定出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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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18:4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想台灣還是有很多法律真的是有問題

事情真相~交通大隊應該會給大家一個真相

我們來說事情對錯根本也沒有用

許瑋倫還是走~我只能希望他在另一個世界能夠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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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31 20:17: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這很難說.
小弟有一個學長在tis練車時撞到護欄.他的saxo好好的,人卻走了,戴的還是四點式安全帶.
據說是頸椎骨折,小弟還難過了一陣子.
有時候覺得,一切都是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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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7-2-1 00:17:53
回覆給:老猴子(PTT團廁所清潔工)

這我就不太清楚

可能是庭外和解吧!!
因為我爸他朋友也是從政的 不想鬧大 不想走法院 所以賠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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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00: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MINI  奧斯丁的車..德國車

應該不至於樓上幾位大大講的那麼脆弱吧...

我蠻喜歡MINI還有福斯那台金龜車的~

埃...台灣媒體通常都這樣嚕....越來越亂~

每次都是一直炒新聞 報一個話題出來 然後一陣子

又不見了

而且都會誤導一些比較不會判斷事物的民眾

哀~客觀在哪裡呢~?很久沒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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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01:1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14樓的貓頭應

應該是沒有佩帶固定安全帽的繩索....那東西就是防止安全帽在正面撞擊時反而加重頭的重量而把頸部拉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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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01: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妳轉身我跳樓

反正...如果沒有意外....最後的結論會是....

為維護許跟林助理的形象~所以許跟林都有按規定綁安全帶~所以擦撞護欄時許跟林一點事都沒有...

為維護MINI的形象~所以車輛的損壞不大~會出人命是因為許跟林想下車把安全帶解開時被撞~

結論是~司機是個瘋狂殺人魔~看到遠方有事故車還很高興的給它騎上去~於是司機判刑賠錢....

.................................我深信結果會是如此....而且媒體不會報導後續.....於是司機的下半生就這麼毀了....

許的影迷則歡欣鼓舞慶祝幫許討回公道~並持續尋找有沒有對許不利的文章而加以攻擊.....

而這篇文章會被找到....小弟我則因此被掛掉......

十年以後.................全台灣大部份的人....沒有人會記得許瑋倫是誰....發生過什麼事......

媒體繼續報導聳動的新聞....繼續將弱勢團體大判死刑.....繼續順著大部份觀眾的胃口報導....

二十年後.....

三十年後......

..........最後....

我們也終將被人給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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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09:4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每小時100公里的時速,換算出來每秒27公尺
人眼睛看到物體到身體做出反應的時間平均是0.5秒
如果司機第一時間看到=>做出反應.....連結車已經前進了將近15公尺

這還沒算15頓連結車緊急煞車之後的滑行距離...................
更何況如果MINI沒有打故障燈,聯結車前方又有其他車輛....那麼司機絕對沒辦法在第一時間看到..

很多故障車輛被追撞都是因為故障之後沒有擺放警示標誌、打故障燈...又在不正確的車道上...
第一台來車閃過之後通常第二台車都會來不及閃避,因為後面的車視野會比前面的車短,又或者通常駕駛人把注意力放在前車....


另外....通常聯結車應該不會做大動作的閃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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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10:02:56 | 显示全部楼层

許瑋倫座車 撞護欄後爆胎

更新日期:2007/02/01 06:30 記者:記者范榮達/苗栗縣報導

苗栗檢警昨天重回偶像藝人許瑋倫車禍現場蒐證,根據爆胎後留下的鋼圈刮地痕,初步研判許瑋倫座車是撞上護欄後才爆胎,開車的林怡妏可能涉及過失責任。

檢警根據許瑋倫所戴的眼鏡掉落在右前座的腳踏墊上,且大量血跡集中在右前座,對照許瑋倫送醫急救時輸血超過一萬西西,以及救護人員及目擊者證詞,幾乎已確認車子由林怡妏駕駛。

為查明事故發生究是車子先爆胎再撞上護欄,還是撞上護欄後爆胎,檢察官昨天指揮警方重回現場補證,在外車道與路肩之間發現明顯刮地痕。

檢警初步研判,如果是先爆胎再撞上護欄,內車道路面應有鋼圈磨擦地面的刮地痕,但複勘並未發現痕跡,因此推斷許瑋倫的座車是在擦撞後爆胎,當時車子可能側邊騰空,直到滑行到外車道落地,因此才會出現只有外車道與路肩有明顯刮地痕。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131/2/a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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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14: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覺上那個助理一直在拖延...想抵賴...想把自己的肇事責任推給貨車司機...
或是想拖延到這件事情慢慢平息~~而媒體又找到新話題不再去追究深調這個事故~~她才會"慢慢的"好起來...

我還在某留言板上看到很扯的...說他們是見到鬼...因為許長著漂亮所以被惡鬼抓去...

總之...事情的真相≠社會真實≠媒介真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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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18:3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總之...輿論的力量是非常大的....
眾怒難犯

如果客觀的證據不明顯  無法佐證事實的經過
法官難判

如果是重判許方   認定因無繫安全帶或其他因素導致重大傷害
也許反而影迷和媒體會更加大似宣導和撻伐  發出不平之聲
法官受到輿論力量   稍微妥協...   則司機一方就事情嚴重了......

加上當事者有傷亡  "不加諸過失和責任在死者身上"的情況也許會更加強烈.....

這就是台灣啦@@"

言語的力量真的很大.....

一切都靠鑑識單位提出所有可能的證據 還原事實過程
和明智且心思細膩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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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20: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是阿! 如果有HANS應該就不會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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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1 20:52: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覺得大貨車跟本是沒錯的...他是很倒楣被害到的.....以汽車來說...一般煞車原廠的汽車在時速90~100左右重踩煞車還要滑行好長好長的距離..更何況是十幾頓的大車...不用到100...時速70~80左右重踩煞車就要好久才完全煞住的說...這就是高速公路追撞意外比一般路段還多的原因呀.....以大貨車的角度..看到前面車子正在失控...就算暴力踩煞車到底..重力加速度..其實是己經來不及了..因為我覺得小車失控側滑前進的時速幾乎己經不會很高了...對上後方幾十公尺時速7~80的大車...後果其實是想的到了...看MINI和貨車的損壞程度...我是覺得貨車時速己經煞得有比較慢了...只是十幾噸的重力加一些速度撞上一噸左右時速0KM的車不管速度多快...時速零的小車子受力是很可怕的....以我之前出過車禍的程度就知道了..時速30~40左右撞上時速0KM路口衝出來的的五十CC..結果車主被我撞到噴出去..我的三角台大歪.....只能說....大貨車駕駛實在令人同情....還有..撞死的是公眾人物....
我在想..搞不好那天一個公眾人物騎車撞到吭洞摔到殘廢或死掉...台灣的路應該就可以比照日本了

聽我媽說..他前幾天看節目說節目的"專家"說煞車要用點煞才停得住不然在打滑之類的..我爸在旁邊就在吐說:緊急的時候誰在理怎麼煞車在停的住??都嘛是死命的踩...我就不相信緊急的時候用點煞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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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00:27: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狂戰士

"緊急的時候誰在理怎麼煞車在停的住??都嘛是死命的踩"
因為這點,所以聰明(還是說懶惰!?)的人類發明了ABS....

先不論從物理學來說點煞和鎖死哪個煞車距離比較短
起碼在點煞(的情況下,你對車子還是保有一定的控制
但要是鎖死打滑的情況就真的是聽天由命了(除非你是拓海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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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2-2 23: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14樓的貓頭應
這個問題剛好之前不久探所頻道有做專題
好像是叫做 下頭蓋骨粉碎
情形大概就是像你學長發生的一樣
賽車在高速狀態下失控發生擦撞 身體因為慣性作用會產生嚴重的前頃或左右劇烈拉扯
此時身體瞬間受力大約在10G 但是很多車手縱使身上繫了四點式安全帶還是喪命
原因就在於 受到突然出現的逆向g力 頭部因為沒有像身體一樣的安全帶牢牢固定
因此頭部是持續向前猛力前進  但是身體卻是緊緊固定在賽車椅上
所以沒有辦法分散緩和頭部和頸部受到的g力
因此撞擊的力道全數由頸部吸收  造成頸部及下頭蓋骨粉碎性骨折
而受傷的頸部及小腦位置  正好就是掌管所有生命機能的中樞
所以受到嚴重損傷之後  所有生命跡象會在當下就立即停止
或者難以挽救 所以美國賽車協會現在也都會強制車手除了安全帶以外
還要裝備頸部或是另外一種有安全帶的安全帽
那種安全帽使使用特殊材質固定在帽子耳朵位置附近  和賽車椅固定在一起
因此受到撞擊發生強大的逆向g力時  會像安全帶一樣將頭部和頸部牢牢固定在椅子上
就不會腦部像豆腐一樣被甩出去造成嚴重傷害
根據實驗結果 新式的安全帽能承受將近150G的力量  遠比車禍時的撞擊力道要高上太多倍
所以使用者可以放心此安全裝置的功效  文後 又有若干車手車禍
但拜新型安全帽所賜  死亡率已經大幅降低  深深獲得車手的肯定

我想這應該是很好的報導專題  我想許瑋倫應該是在頸部受到重創之後才傷重不治的
所以開車習慣跟心態真的很重要 有繫安全帶可能是九死一生  但是沒繫安全帶真的是穩死不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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