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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yoko2222

今天早上凌晨...板橋四川路與信義路口....長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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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1:5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還沒滿20歲@@...............

身體也順便檢查一下.比較重要.

法院見.比較快.速戰速決.勤勞一點多打電話問問相關事情

對你比較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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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2:04: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這個狀況跟我的十分雷同~~不過本人比較慘一點~~就是下巴斷裂~~兩個月無法進食~~需靠流質食物進食~~所以大大的傷勢以我來說還算OK~~我以我的經驗~~跟你說~~再這六個月之內~~可以不用打電話給他們~~因為這要彰顯出他們是否有誠意~~(我的狀況是~~肇事者~~載撞傷我之後~~不到一個禮拜~~就出國了~~無法聯繫~~僅僅叫保險公司與我聯繫)~~當你在六個月到期前一個禮拜~~再向警察局提告~~
你的優勢是
1.對方不依號誌行使
2.轉彎車輛未禮讓直行車
3.對方酒駕
4.你和你有人的驗傷單(能多詳細就多詳細~~我是下巴斷三節+左手半脫臼+膝蓋擦傷)
5.對方於半年內並未表現出誠意~~(這就是我說的要在六個月到期的前一個禮拜~~提告的原因)
6.他們當時涉嫌隱瞞酒駕之事實~~

結論:當你再跑法院之時~~請你表現出低姿態=裝可憐~~

另一個結論~~~我自己的案例~~我最後理賠獲得3X萬~~不過都定存了~

有問題~~希望你可以打電話給我~~0918-280-897~~~

還有很多事~~我沒打~~因為某些原因~~希望你有任何問體可以打電話~~我會幫你~~(心中有極大的感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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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3: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嗯...
最好去醫院照一下X光..
我之前一個學長
出車禍都沒外傷然後他也沒注意
一禮拜後內出血過世了...
內臟受傷是很難發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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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3: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能說當時我從後面看 撞擊力道真的是很大 瞬間競戰整個像是弓上面的一樣被射了出去...:Q
可是警放說路口沒監視器 不過現在至少我朋友以經贏他一條酒駕就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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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3:5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kyoko2222 於 2008-11-16 23:14 發表
我沒辦法找到我的父母....

監護人落到監獄裡面-.-....意思你懂吧....


通常監護人不能行使權利,被監護人又未成年時會把監護權暫時交給叔叔或是伯伯這類親戚。
所以不一定要父母,只要親戚長輩中有人肯幫你出面就可以了!
決不能白白被酒駕敗類佔便宜!

當然如果要告,直接上刑訴,以刑逼民,用刑法逼他民事和解。
刑法一般的裁罰比民法重。而且刑法十八歲就可以提訴,民法要二十歲,
對未滿二十的人是一大問題!

警察很有良心,有幫你們做酒測。我朋友的妹妹被衝出來的酒鬼A到,因為當初台中市的警察沒做酒測,
所以差一點黑白顛倒。現在即使警察不做,你也可以要求!
所以你可以問一下叔伯親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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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8:19: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等六各月了..一定贏的..幹麼等那麼久...搞不好到時候他出事情了..或是跑錄了..你不就沒有機會告了....

直接上法院吧.....

你沒有錯..又有駕照..你一切都在合法的範圍內..怕他做什麼..更何況你還有朋友看到全程....

直接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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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09: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打一通給他,

給他兩條路走,

一就是私下和解,

二就是上法院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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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2:3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kyoko2222 於 2008-11-16 11:21 PM 發表

如果他和解的誠意有夠,我不打算把她們逼的死死的....留條後路給她們好過活




:  不厭其煩的再說一次......正如我上篇回文給閣下得那番話『請問閣下有去醫院檢查一下身體了嗎?』(倘若依舊還沒去,請先放下手邊的事情先抽空去做一下全身檢查,記得主動跟醫生說明你受傷的經過+原因~以方便讓醫生做更詳細的判定)


:  既然閣下您有如此心胸、佛心......等等的見解,那何不換個角度想......趁這此次機會終結他們(肇事者)的酒駕惡行呢?

若以佛家觀念而言,此次肇事者跟你的邂逅算是種『前世修來的緣分』(苦笑)~那閣下您何不趁這次機會『渡化』他們(肇事者)呢?

不管法官最後如何判他們的罪~吊銷駕照、易科罰金、拘役判刑、留下案底......等等啥都好,至少會給他們『些許』警惕才是?雖無法保證他們下次是否會再犯~但可以肯定的是......倘若他們下次再犯的話『一定』會被判比上次更重的懲罰。(給肇事者受到『法治懲罰』並非是為了替自己爭些啥麼,而是想讓『下一位受害者』減低遇到這類風險的機會

目前不管任何文宣管道都一直說明『酒後不駕車的觀念』,然而依舊很多這類人抱著僥倖的心態而行之。所以這類違規『嚴格說』真的很難再讓人可以原諒了,那些無辜被撞得人真的很倒楣......(除非他們(肇事者)能練就酒後肇事一定都自己去撞牆、填海或自願簽署事後不願接受救援+醫療事宜......等等這類(當然,以上舉例那些根本不可能),不會去牽涉到無辜的人、事、物。)

: 在下我並非是那種『嫉惡如仇』的正義之士,但是『酒後肇事』這類社會事件屢屢在新聞報導、上演......。(感嘆)

倘若事後肇事者在電話中依舊沒有誠意認錯或是有類似以下的『回嗆』,務必請閣下更要發揮佛心去渡化他們!

(1)談判中最有效力的回嗆語言:『別跟我講條文!我沒讀書~更沒有在看電視。』(請您務必藉此機會拜託法官讓肇事者知道......『現代文盲』是何等可悲。)

(2)談判中最有『黑話』效應的語言:『法律是怎樣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們都是這樣! 』(請您務必懇求法官讓他們知道『井底之蛙的世界』是何等渺小。)

[ 文章最後由 gundamkil 於 2008-11-17 13: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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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4:0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gundamkil 於 2008-11-17 12:38 發表
:  不厭其煩的再說一次......
正如我上篇回文給閣下得那番話『請問閣下有去醫院檢查一下身體了嗎?』
(倘若依舊還沒去,請先放下手邊的事情先抽空去做一下全身檢查...)

既然閣下您有如此心胸、佛心......等等的見解,那何不換個角度想......
趁這此次機會終結他們(肇事者)的酒駕惡行呢?

若以佛家觀念而言,此次肇事者跟你的邂逅算是種『前世修來的緣分』(苦笑)~
那閣下您何不趁這次機會『渡化』他們(肇事者)呢?


贊成咕大看法... 這種禽獸不用客氣... 基本上, 酒駕已經是公訴罪了... 你提告只是民事部份... 告不告隨你...
只是在審理酒駕的時候記得把對方的言行說清楚一些... 讓法官知道牠們的模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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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6: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診斷證明書今天去開出來了也去看了醫生!!!

可是沒有全部看!!只有看外傷!!

不知道新店慈濟醫院開的證明書有沒有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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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7:0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覺右手韌帶拉傷!!

走路時右手無法自然擺動!!

放輕鬆時,手臂的關節處,會有一種脫離的感覺,很痛,

醫生說下禮拜如果還是很痛!!

在去掛骨科,如果診斷書不同天開的!!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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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7:04:42 | 显示全部楼层
忘了說明!!

我用車隊工作室的電腦,沒用自己的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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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7: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小克 的文章

誠心建議
有什麼問題  真的可以打給 TMSR-魯邦
絕對會幫你大忙的!

網路上不方便說太多
call就對了~ :  0918-280-897

[ 文章最後由 sigma701225 於 2008-11-17 17: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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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18: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手台不起來呀~~建議你去照個X光看韌帶有沒有斷掉
我三月份車禍就是重重右邊落下~~當時當兵在軍醫院驗不出來都沒事
過了好幾天還是不舉~~舉了莫名的痛~~到名間醫院看~~整個肩膀韌帶斷掉~~鎖骨脫位(撐了六天~)
檢查完馬上開刀了~~建議你去看看~~韌帶受傷的話~~不照顧好~會越來越老化~~到後面就要重建了~~小心唷
快點看看吧
想當初撞到我的還是行政院裡面的人~~衰而已~我的手到現在還不能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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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2: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ft1977 於 2008-11-17 05:03 PM 發表

如果診斷書不同天開的!!有用嗎??



:  呵呵,多次看到閣下類似這樣描述~那......在下粗淺推斷您應該無啥大礙才是?(畢竟閣下您較在意『驗傷單』而非擔心自己身體是否有隱藏性傷害。)

:  若真是如在下這般粗淺的判斷的話,那先恭喜您!(健康是最大的財富,有健康在往後啥事都好談甚至好處理)

[ 文章最後由 gundamkil 於 2008-11-17 22: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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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3: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cft1977 於 2008-11-17 16:59 發表
診斷證明書今天去開出來了也去看了醫生!!!

可是沒有全部看!!只有看外傷!!

不知道新店慈濟醫院開的證明書有沒有效用!!

強烈建議去照個X光,不要只單看外傷而已!!
除非像是小弟這種嚴重開放性骨折之類的,不然外傷其實看不出什麼
很多的傷都需要照X光才看的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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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3: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記得去照X光看有沒有內出血
有些人出車禍感覺沒什麼症狀
但是就因為內出血而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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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1-17 23: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酒駕 那就好解決了~~
孩子 別傻了!! 戰場上敵人是不會給你活命的機會的...
這攸關生命安全  不要看的太過兒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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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8 16: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並不是不注重自己的健康狀況...

而是醫院的醫生是跟我說,過幾天如果還是不行,

再去照X光.....

話說對方似乎開始要找我和解了!!

如果我開的價錢對方沒辦法賠償,那我也就不客氣了,

我一切都要等到全身的身體狀況檢查出來後,才會出面跟她們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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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11-18 17:0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照X光可以照出韌帶受傷等等之類的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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