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club討論區 Z板

 找回密码
 註冊
搜索
楼主: Jr.Frog

誰能告訴我這是啥心態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1 13:06: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ghtWalker

這個帥...不過沙鷹只有幾發子彈而已~怎麼那麼多人拿阿???

這讓我想到我唸國中時附近的麵包店~顧客說要切麵包~老闆就從收銀機底下抽出一把50公分長的刀子....

這次本來我也很有意願要閃~但對方雙載沒兩秒就超時速70全油門的鵝~想一想認了~鐵定跑不掉的~



回覆給:PAPALA:給我鋼製KIMBER!!

1400阿.....我只想買兩支個人型的說.....預算大概1000吧....



回覆給:MELO

哈哈哈.....我投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1 13: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林

真是標準的"我身為一個汽車修護工~身上帶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1 13: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PAPALA:給我鋼製KIMBER!!

AK74U 可以折疊,比較方便攜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1 18:33: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防身用品這種東西還是預算高一點比較好~~雖然說最好別用到,但是便宜貨可能就在生死關頭出問題,所以我的建議是別省這種小錢(價差大另當別論)

回覆給:死白木
這把槍,台灣有能力拿這把槍的人沒幾個,況且我們這種年輕人,拿把玩具手槍或許還能嚇到人,拿一把AKS74U.....大概除了瞎子,其他的人一看都知道是玩具槍!!如果說拿玩具槍上街防身.......如果遇到資深玩家,其實一看都可以馬上分辨是否為真品!!不過玩具的aks74u拿來扥擊也是OK啦!!如果是拿其他槍種上刺刀,我想那種狠勁應該滿恐怖的......57式加大刺錐....經典!!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1 23: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曉得..某人說治安改善

治安改善在哪裡....

深夜了叫我們老百姓不要出門,會有危險!

那警察是有啥用阿,不管治安了嗎?

應該是深夜出門也不會有危險才對阿......

讓小偷和飆車族不敢猖狂


我不懂


打傷了人,萬一對方有財有勢,還可以請顧X雄告你告到脫褲子

死人都可以說成活的!



現在的司法能叫人相信嗎?

好多例子擺在眼前,叫我怎麼不能心寒


相信司法..........是正確的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1 23: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PAPALA:兄弟,一路好走!!

我愛德軍的刺刀耶~又長又尖還有血溝~在某間刀具店只看到一眼就愛上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10:53:20 | 显示全部楼层
咦.....

我是不是走錯地方了....這是z板嗎?

怎麼變成兵器討論版.....哈哈XD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13: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德軍刺刀...那我強力推薦 日本第一邪刀....   村正妖刀     連堂堂的幕府大將軍 德川 都害怕的......

銷鐵如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15:2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昨天(10/11)早上九點左右.我上班處外面的十字路口.有一位老人騎著老機車要停在路邊買西瓜.
可能稍微擋到兩個同騎一台機車的年輕人.後面的那個馬上下來破口大罵.然後抽出西瓜刀.
追殺到路中.
好在老人馬上跑進對面郵局躲.才沒事.
然後那兩個年輕人覺得他們嚇跑一位老人.足以表示他們很大尾.才慢慢騎著機車.把西瓜刀斜向外面拿著.
光榮的贏得勝利而去!
又:
偉大的"輸院長"說治安指標改善.所以他不必下台的意思是說:現在還沒有人開坦克車出來打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2 15: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小陽

其實那兩個年輕人只是好心想幫阿伯切西瓜............搞不好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15:5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我身為一個汽車維修員~~~身上帶個卡車型特大號活動板手 是合情合理的...


說著說著 特大號鐵鎚從褲襠掉下來了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19:18: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PAPALA:兄弟,一路好走!!
大刺錐!?
中南海保鑣嗎 XD

不過我映像中"刺錐"是始於俄式的設計(2戰時的英國好像也有)
例如俄式的SKS,中共的56式63式,捷克的Vz52/57
57式我只知道國軍的57式,國軍有沒有用軍錐形刺刀我就不清楚了

PS
血溝的設計是為了增加刀身剛性,除了錐狀外,任何形狀的物體刺入活體內都會因為疼痛所引起的肌肉收縮而難以拔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20: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ghtWalker
56式沒錯....最近一直打錯....上次的M1A1筆誤成9mm,這一次56式打成57式......唉.....豬腦袋!!
英國也有用刺錐,這一次,我沒記錯,是恩菲德爾用的~~~
而且刺錐有一個很好的功能,就是縫合困難~~而造成大量失血!!

說到刺刀,我個人是很喜歡98K的刺刀~~我一直覺很值得收藏!!還有大釘子也是,以前有收過大釘子,但是收藏根本沒有什麼作用....沒多久就賣掉了!!現在有點後悔......當初一把買很貴.....跟現在比起來價差很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21: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PAPALA:兄弟,一路好走!!

別這樣說...
槍的型號搞混很正常(我也是拿軍用槍械圖鑑邊翻邊回 XD)

說到刀...
我比較喜歡廓咯爾軍刀

喜歡刀的話可以搜尋"Rex Applegate"這個人
他設計的格鬥刀我蠻喜歡的(但也有點貴)

格鬥刀的用法好像自有一套系統
跟我所知道CQC不太一樣,蠻好奇的...



PS 我們再討論下去會不會被警察帶走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22:3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ghtWalker

被帶走的話....我會去看你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22:52: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ghtWalker
CQC你可上台灣論壇裡面有各武術版,裡面有很多習武多年的老前輩可以給你建議!!
至於格鬥刀,這種技巧就算學的很精,還是不要用到的好~~假使你用到,你還要能保證可以中途收手,不然是很容易殺一個人.....你能想像用一把小刀把一個人掛掉是多容易的一件事情!!技巧都很容易學,難的就是如何收手!!
人是一種很殘忍的動物,野獸......動物裡面只有人才會想著如何快速的殺掉另一個人,還有如何讓人快速的失去手腳反應能力,甚至研發如何讓人可以極度痛苦的死去.....別的動物系不會,只有人類會自相殘殺!!
防身術學一學,其他的武術健健身就好,千萬不要拿武術來讓對方倒地,尤其是有用到刀的武術,真的很容易失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2 23: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PAPALA:給我鋼製KIMBER

CQC軍中一些特種部隊會教,但他們教的比較偏傳統的擒拿
CQC某方面有點偏柔術的感覺
但CQC也只是個名稱,不一定有特別哪種打法才叫CQC(自己的感覺拉,不對請指正)
對格鬥刀術也只是好奇啦,防身術的話我覺得練西洋棍比較實用
就像喜歡玩生存遊戲跟喜歡殺人是兩回事嚕


高中前國術和拳擊練的還勤的,現在變成整天抽煙的老煙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3 11:1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來有涉略  生存遊戲的車友還不少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7 20:31:4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ightWalker
從"有幾個顧客掏沙漠之鷹出來,店員從櫃檯下扛出m60機槍"來看的話
你可能被虎爛了XD
徳州的槍械管制再怎麼鬆也不可能讓一間加油站餐廳用M60
自動武器除了"加州人民共合國"以外
(加州人民共合國仍然有Assult Weapon Ban)
都需要有Class3執照才能擁有
光每年交的税就能讓那間加油站餐廳受不了
而且有打槍的人(XD)都知道
防身用的手槍選沙漠之鷹只有動作片才會有
光想到那挑子彈挑到不行的瓦斯活塞系統
連Baby Eagle都比它可靠幾十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6-10-17 22:07: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Bunny

原來我在謊言中活了這麼久....泣!!
我只知道每個州的管制不太一樣,其他的我就不了解了...

Class3是怎樣分的阿,好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Yaho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註冊

本版积分规则

手機版|Archiver|Z板 Sitetag 訪客統計

GMT+8, 2024-5-15 22:07 , Processed in 0.068131 second(s), 1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