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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feng

SR200 所產生問題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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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2: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Tod(@@)

我就看過某國中生的作文~裡面寫到"敝人你"怎樣怎樣~看完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

我這是反諷那位大叔~人家自稱啥~在人家不一定同意前~是不該直接用該稱號稱呼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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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2:52:5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某人的留言,真像在看電影[狗咬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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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2:5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青蛙先生,這是網路,名稱也是大大方方的貼在上面。那你就不要發言就好了,不就沒事嗎,
怪怪的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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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3: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大叔

真閒阿你
篇篇都可以回應
真是佩服閣下您的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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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3:03:2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肥貓我四十五歲了.....  



別人貼的,我能否認嗎,就像青蛙兩字也是你取的,我能不叫你青蛙嗎


Jr.Frog--->Junior Frog難道要叫你“青蛙二世”嗎,還是“新一代青蛙”,還是“菜鳥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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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大叔

吵了3天你還能吵 毅力驚人阿
從車子 3C 代工 年齡 暱稱 你都自有一番道理
每個人打的你都可以回 有沒有這麼閒阿
討論串就是討論原本的議題就好
離題延展到太遠的議題上後麻煩另起爐灶
真的那麼愛講話 地下電台 談話性節目你可以去cal-in
果然是剩下一張嘴的好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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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Z2新手維尼

更正: cal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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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19:39 | 显示全部楼层
實在很神奇

不是煒傑的人卻能為煒傑講那麼多話

還能模糊焦點

你若不是煒傑請的就是正氣凜然

小弟佩服佩服

很有正義感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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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第一次回這個事件 YA!

這個時候幫WJ講話的

不是WJ的人

就是兩陽的人吧 XD

WJ的人是因為不懂危機處理才會在這種存亡攸關的時期還擺高姿態

兩陽的人可能是“趁你病奪你命”,假裝自己是WJ相關人士

不論如何,很多人看到這樣的事件已經放棄購買WJ的計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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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53: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Jr.Frog

人的程度到那裡,從他的發言就可以瞭解...

算了....肥貓.熊貓都隨他叫,跟這種不懂禮貌,為亂而亂的人計較,祇會讓他亂的更兇而已...



回覆給:FZ2新手維尼

果然是剩下一張嘴的好例證

↑應該稱他~~砲嘴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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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09:54:43 | 显示全部楼层
誰想挺誰,
誰為誰說話,
只要言之有理,
我認為都必須得到尊重!
「尊重」是言論自由最可貴的精神!
誰對誰錯當事人雙方各有各話,
如今兩造皆已有循法律途徑解決的意向,
看倌們何妨靜待判決出爐再行論斷,
畢竟版上的口舌之爭不能真正解決事情...

不過小弟以為,
不論結果為何,
對錯已不是問題的重點,
就服務的立場而言,
消費者的信心已大受打擊,
廠商j無論如何都已經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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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0: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eng

我是一個檔車的愛用者,原本就一直期待煒傑能夠在檔車開發.製造上能夠越作越好!

我不瞭解"大叔"這號人物到底是貴公司的人?你的朋友?還是只是一位欲購買車子的觀望者...

但是我相信他的發言對煒傑的傷害,將會是你無法想像的嚴重!!

企業注重的是形象.品質.行銷管道.客服及售後服務

從談論煒傑的這幾篇文章及"大叔"的發言至今

不論事情真相如何,不管誰對誰錯,

就算你們煒傑是對,討回公道了

但是~~ 

"煒傑"品牌的形象早已經毀於"大叔"這號人物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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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1:3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熊貓~

熊貓大......你也太高估大叔了吧.......WJ會因為他在這發言就信譽&品牌形象俱毀........這有點豪洨囉......

WJ若是會品牌信譽&形象俱毀的話都要怪自己啦..........

客服作的差....產品有瑕疵......這不是嘴砲可以造就的喔.........

看來你們幾位車友大大跟大叔已經是私人恩怨......不如另開一版盡情的口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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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7-10-9 14:01:56
回覆給:好樣的

別了吧.....現在已經有兩三個主題在同樣的話題上砲起來了...
再開一個出來,我看連大陸會不會對台灣怎樣都會扯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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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4:58: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N‧F‧C?REX

呵呵呵......說的也對喔.......

不過就是有越來越多文不對題的嘴砲口水.....讓我一開始都以為我滑鼠點太快進錯版了........

就像我現在的回文一樣....也是文不對題.......

真是對版主不好意思....也浪費大家的眼力了.............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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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19:4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feng

以下就你的說明,提出一些疑問跟看法 (因原PO過長--採節錄方式)
一 當初這位KEN先生 一開始就表明他是記者 還有各方媒體的力量......
     展現能力,意在施壓,能不費干戈就讓對方低頭就範最好,我想這是人之常情,沒有什麼不對

二 當初他選擇自己更換零件 我有問他說車你要寄回公司用
     
產品瑕疵時,維修運費是不該讓消費者負擔分毫的,請問當時提出的運費條件是?
     ...煒傑針對前擋泥板寄了兩附給他 結果第一附他說它裝不上去  那我要寄了吝一附給他 結果是他都沒換
     同規格?還是不同規格?
     若是同規格,那這次摔車事件,換了新品也沒用,若是不同規格,是否正是裝不上去的主因?

三 大燈他說他的遠光燈照天上 ...有問題的零件要寄回工司他都沒有寄回來 有何用意 現在才知道 
     這是想跟大家暗示,這位申訴者是有某種預謀的?行為動機並不端正?欲先打擊申訴者的人格誠信嗎?
     在法庭上,這確實是減低對手證詞可信度的有效方法之一啦

四 鍊條會磨到輪胎一事 因為他的輪圈避震膠套已經破損
      除了SR200外,哪台車款會有同樣情形,避震膠套破損時鏈條就會磨輪胎的?
      ...輪胎他說怕鍊條在磨到輪胎那當然寄小一號的給他
      車輛規格應該是廠商測試完畢後決定的安全規格
      豈能因為消費者怕,所以就在消費者沒有提出要求的情況下,擅自變更已售出(權力在消費者)的車輛規格?
      再則若廠商真的有做過安全測試、有把握,只是因為前述輪圈避震膠套破損,才會造成鍊條磨輪胎
      那為何不是對消費者做出說明、提出安撫並加以保證?

五 他的車公司一出車給他時因為機車鑣局把他的油箱括花了這應該是鑣局負責的...
     
 煒傑--(交車完成)-->機車鑣局---->阿Ken    這是公司方面的認知
      煒傑---->機車鑣局--(交車完成)-->阿Ken    這是阿ken方面的認知
      明顯的交車時間/地點的認知不同,這依當初運送的約定而定,我沒有意見
      但是若讓消費者產生了〝運送期間出問題仍然是煒傑該負責〞的誤解
      則仍是煒傑對消費者溝通不良的責任(未善盡告知之義務)

六 車騎倒了也沒請交警備案...
     在我們(社會大眾)的普遍認知是,自摔不成案,消費者這樣的處置方式是說得過去的
     更何況你知道備案又是什麼法律地位嗎?
     那只是告訴警方(公部門),在這個時間、地點,發生了這件事(自摔),請警方做個紀錄(證明),如此而已
     雖然無報案,但似乎有人提到車主有通知了相關具有資格處理的公職人員唷
     在都是告知公部門(證人) "確實發生了這件事",而不是消費者空口污衊的證據效力來看,這點應該是不用質疑了 
    打電話到公司就說他車因為緊急煞車...公司和我都是現在在論壇上才看到照片的...
    通聯時間還待有心人整理清查,所以這點暫時沒有異議
    ...要發表這些言論在休假兩天發表 心態可議
    這句話又是第2次想引導眾人,給大家一種消費者本身人品有問題的印象嗎?待會兒不妨對照我對第十點的質疑

七 不是公司不聞不問  車當然要幫他無條件修好......
      對一台已經讓人失去信心,甚至感到害怕的車輛,只是修好(又真的"好"了嗎?),老實講無法讓人接受
      但是他不接受  要公司一定要照他的意思做 
      消費者擺明了失去信心,要退車了
      怎麼到了這裡又說公司都不聞不問了
      請問貴公司在消費者拒絕[只修不退]的提案之後,有提出其它解決方案嗎?
      還是被動的進入 消費者要退<=>公司拒絕只願意修 的迴圈裡

八 煒傑公司明天起將委請交通事故鑑定單位做公正的鑑定...
     同意,這點我沒有意見

九 我想語重心長的呼喻一下...不要預設立場 就事論事吧
     所以我針對這些回應,提出我的質疑跟看法

十 我不是來推卸責任的... 原價跟他買回來 但是要十號他就說煒傑公司是在騙他
     這點也有其它車友提出質疑了 上面(第六點)你說消費者在休假日發文=其心可議!
                                                                          將心比心,你也約在休假日退車=又是何居心?
     又說限定五號一定要處理 又說車公司買回去他不管過戶證件不可能寄過來 ...
     消費者已經失去了最基本的信任了,甚至到了怕你們拿證件做一些不好勾當的地步(恐懼感)
     至此在他心中,貴公司的信用徹底破產已無庸置疑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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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7-10-9 20:34:05

我還是覺得大家都別再發表什麼意見了,
因為既然雙方都已決定要走法律途徑解決了,
那就等著看到時候是個怎麼回事吧,
樓上的大大,其實你的說法,
是一把雙面刃,你再質疑煒傑的過程中,
其實換個角度,也適用在KEN大的身上,
所以現階段還是都別再發這種文吧,
只會引起更大的砲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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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9 21: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熊貓~

就狗咬狗咩~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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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0 01: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覆給: ◆ N‧F‧C  ◆REX

沒錯,你說的對,這正是雙面刃(被發現了)
看似對廠商的質疑,也順勢點出了消費者未對廠商說明的幾個疑點
其實我對兩造雙方都不認識,並不需要偏袒任何人

我想與其流於情緒上針對性的漫罵
不如動個手將針鋒直指向對問題的質疑

[經驗談]
這種事情,悶不吭聲的等結果......
結果通常都是私下和解,再發表個語焉不詳,或是精心擬過的簡短聲明,然後就不了了之了
等到最後除了當事人之外,大概多數人都是一頭霧水---到底結果怎麼了?這樣對討論者並不公允
與其每每如此,我想不如暢所欲言,各自說說對這件事情的想法,也就是說說而已
只要不刻意做人身的攻擊(其實也就固定有幾個ID比較熱血一點而已),我想事情還沒有到諱之莫深、不可討論的地步
我是覺得,通過激烈的攻防討論,這樣才有機會在其中學到點什麼(社會經驗之類的)

不知你是否同意我的看法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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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的  发表于 2007-10-10 01:28:25
回覆給:Eyesman( PTT之王後補)

恩~我了解了,我沒想的那麼深入,
你的看法也是對的,
我只是單方面的看到Z版最近幾乎都是為了這件事情,
鬧得不可開交,不過卻沒有個結果出來,
所以覺得在沒必要這樣去了了,
其實仔細想想,我的想法跟你差不多,呵呵~
到現在都沒看到什麼蹤跡出現的說...
也不知道現在到底是什麼情況了,
大大所言的確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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