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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ckel996

[閒聊] FZ/X的玩車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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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8:4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稍微瀏灠一下...得到一個很重要的結論...

Z版嘴砲的水準有進步的感覺...

請大家繼續保持...

不然我一直走在前頭很無聊



關於原PO遇到的這個強制性的FZR器官捐增

個人造業 個人擔

阿彌陀佛



[ 文章最後由 fbi66615 於 2010-7-19 18: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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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19:25:2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jackel996 於 2010-7-19 03:15 發表
今天出門到處去閒晃,
在淡水的某個地方看到一位小朋友,
正在夜黑風高的夜裡拔著傳說中幾乎報廢的FZR的車頭!!
請原諒我自私的不想引發爭執而未去阻止那位小朋友。

在這邊想說的是,(雖然我相信那位小朋友應該不是這邊的 ...

你太超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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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0:5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1# fbi66615 的文章

難怪總覺得那裡怪怪的
原來少了你!!
太久沒出來砲了拉!!!
下次要特殊召喚了...

UN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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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1:2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3# wayneeva 的文章

通靈之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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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2: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開此文 標題似乎用錯了...
因為你用 ﹝FZ的玩車心態﹞
有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的感覺.....
好像玩FZ 就會去凱汰別車的樣子

如同前面幾樓的車友說過
你都已在現場觀察的如此巨細靡遺了...
又怕惹禍上身 那你可以報警處理就好
為何要上Z族 然後發個對 "FZ車友"  的說教文.....

尤其 最後段 好像搞錯對象了
如果你要罵 就該對那個小偷訓示
你都很義正言詞的說出 "偷零件是不對的"

但是又如何確定他偷零件的目的為何???

並不是一定要以凱汰他車零件 來達到玩車心態的
有很多人 都以正當管道去取得FZ零件的 好嗎?!

[ 文章最後由 rexxar125 於 2010-7-19 22: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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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3:06:56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別兇了~板主的出發點是好的!呼籲大家別做傷天害裡的事..
不過說真的遇到這樣的狀況 版主內心一定很掙扎吧
我認為板主不是只想在旁邊看戲而已
因該是處於一種 不知道該怎麼辦的狀態

  對方要是 狗急跳牆 會出啥是也不不能保證
     (現在流行偷不成變搶的 對方在拆車 工具馬上變武器  
       還有一種蠱惑仔 艋舺看多了的 小鬼不爽就叫兄弟來扁人的
       就算0.1% 的機率 輕傷 重傷 死亡...還是有這個風險 )
  報過警的都知道 電話的另一頭 無關緊要 要你留下個人資料
  在問東問西 才通知最近的分局 要是擺了烏龍 情何以堪
     (成經在人焉稀少的路上發生交通意外 流了滿身血因為
      只知道怎麼走不知道路名 抓狂的吼著 110專線人員快叫救護車)
  
  現在太多 多管事而遭殃新聞 真的太多了~ 這樣的新聞 不駭人嗎?
  人非聖賢..誰也不想成為受害者...沒有作為板主也說了 請原諒他的自私  
  相信要是他有同伴在 就會有所作為
  
  板主只是一個目擊者 一個平凡的老百姓 懇請大家 高抬貴手
  
『本人的意見絕對不是鼓勵 冷眼旁觀 有勇氣絕對是英雄 沒有勇氣也不會事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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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3:1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PO犯了什麼錯!?美事一樁 還被大家拿來說嘴!!?

1.不是那麼的有種硬漢的感覺...
如果報警 或是見義勇為大家就會給你正面肯定

2.因為錯失教訓小偷的機會 但還是很正義的來z版發文以為小偷會看到
雖然 沒種 硬漢的感覺 但還是很正義的來說教
不過每個人都在想一樣的事 不是我幹的你跟我說幹什麼!?
你怎麼不當下去拍那人的肩 :你在拆什麼小朋友?!

3.射後不理

我最討厭射後不理 還要別人擦乾淨
實在是太不貼心了 而且質量也沒很好

4.嘴砲的水準不夠

嘴砲的水準不夠 下標題也很糟糕
如果你在旁邊看20分鐘 雖然 沒種 硬漢的感覺打電話報警
但若你有補充說明你當下很努力的在內心譴責他 大家就不會那麼苛責
畢竟你還是有努力 雖然只是弱弱的在內心譴責
但至少你有用心呀!

5.你太衰了

如果第一個人 給你肯定 後面大概沒啥事
不過前幾個人 很直接的破題了!!
又很不幸的我看到這篇還沒沉 來湊一腳



[ 文章最後由 fbi66615 於 2010-7-19 23: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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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3: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fbi66615 於 2010-7-19 23:12 發表
原PO犯了什麼錯!?

1.不是那麼的有種 硬漢的感覺...
如果報警 或是見義勇為大家就會給你正面肯定

2.因為錯失教訓小偷的機會 但還是很正義的來z版發文以為小偷會看到
雖然不是那麼的有種 硬漢的感覺 但還是很正義的 ...

有夠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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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3: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 27樓風大 簡單的幾點 就把我 整篇想表達(覺得還嫌不足)的說的清清楚楚了...
我那又臭又長的..真是丟人丟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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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19 23:22: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fbi66615 於 2010-7-19 23:12 發表
原PO犯了什麼錯!?

1.不是那麼的有種 硬漢的感覺...
如果報警 或是見義勇為大家就會給你正面肯定

2.因為錯失教訓小偷的機會 但還是很正義的來z版發文以為小偷會看到
雖然不是那麼的有種 硬漢的感覺 但還是很正義的 ...

看到「嘴砲的水準不夠」
我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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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00:0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27# fbi66615 的文章


既然提到了下標題這回事
那我就不得不再來嘴砲一下了
畢竟剛好是我所學之專業
所謂「下標題」
是每一篇文章都會做的事情
甚至每一篇報導、每一個寫作
就連是一本書也是要有書名和大綱來介紹這本書
就是必須在最精簡的文字中把要講的事情講清楚
所以我們可以得知標題的重要性
而更可以從「新聞採訪寫作」中得知
「新聞採訪寫作」-周慶祥、方怡文合著  P157 第一章、第一節
2004年初版


那再回來看看元PO的標題
「FZX的玩車心態」
...
...
...請問內文跟玩車有啥關聯??

這種情況就叫做文不對題
接著
所謂文章啟承轉合四個部份

開頭-即所謂啟的部份
整段都在說他看到別人偷車他不敢上前阻止,干玩車什麼事??

內文-即所謂承及轉的部份
莫名的訴說了那舉止的違法以及自己從頭看到尾的過程,干玩車什麼事??

結尾-合的部份更是妙哉
完完全全講了一個莫名奇妙的結尾,順便再次把自己下的標題打槍

所以
原PO錯了嗎??
個人覺得阿扁才是錯了
所以...
...









關阿扁什麼事??

UNSAFE.

[ 文章最後由 wayneeva 於 2010-7-20 00: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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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00: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家砲也都開過了,就到此為止啦....
人家有點正義感只是沒有大家想的這麼多,而且又錯在發表文章在Z版上面.
不要把新加入的車友給嚇跑啦....
大家以車會友不是很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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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00:14: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2# KAZAMA0813 的文章

很多人都被嚇跑了 但是這有好處 就是搶料的人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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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00: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應 32# KAZAMA0813 的文章

這篇....砲火很平順阿.....

但可惜沒人要扣分..

如果有人扣....那發文的應該很快就要變無照駕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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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04: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樓主砍帳號了吧....超標準射後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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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1: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阿醜 於 2010/7/20 04:20 AM 發表
樓主砍帳號了吧....超標準射後不理

射兩滴~又不見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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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1: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人不想惹麻煩也不算錯啦
畢竟有人看到家報都無所謂了
他也只是看到人家在強制務品轉移而已
不過我真的覺得標題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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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4:04:1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文由 5l4mp6 於 2010-7-20 11:48 發表
有人不想惹麻煩也不算錯啦
畢竟有人看到家報都無所謂了
他也只是看到人家在強制務品轉移而已
不過我真的覺得標題不大好

那改天他的車也被強制物品轉移他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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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7: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曲牌名與內文無關。(元曲?)

事情發生的當下只有一個人的確會不知道該怎麼辦,冒然行動也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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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7-20 18:4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覺得Z版應該要多個稱號....

嘴砲車手!!!!


大家是否同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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